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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社会司法热点案件的法社会学研究

  2020-06-17 00:00:00  

转型社会司法热点案件的法社会学研究 本书特色

《转型社会司法热点案件的法社会学研究》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遵循法社会学的研究视域进行实证化探寻司法法治生成的社会动力学原理,以司法热点案件的数据信息作为问题研究的基础要素判断,遴选2000—2010年的110个司法热点案件的样本进行逻辑关联阅读,*终在司法法治生成的路径选择中确证司法职业共同体的社会动力场的谦抑面向逻辑归结。本书研究的基本问题是:司法热点案件在现实社会中所表现出的种种质疑是否会动摇法治国家建构的基石,如何看待这些备受关注的司法个案以及这些个案是否具有样本考察的必要,进一步说,又该如何考察,该当运用何种分析工具对这些个案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同时在何种研究主旨中予以学理归结。本书对于中国司法理论和实践的深层次探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转型社会司法热点案件的法社会学研究 目录


导言
**章  司法法治命题的逻辑原点预判:转型社会司法实践的学术拷问
  **节  问题的缘起:转型期社会纠纷对司法职业共同体的拷问
  第二节  相关范畴的逻辑梳理与理论界分
    一、关涉司法的范畴限定
    二、关涉法治的范畴限定
    三、关涉司法法治的范畴界定
    四、关涉场域与社会动力场的范畴界定
第二章  司法法治生成的现实追问:一个转型语境中的中国问题
  **节  司法法治生成的中国转型社会语境
    一、司法现代化的研究困惑:司法法治生成的理论依据
    二、司法改革的现实困境:司法法治生成的实践基础
    三、司法职业的功能回归:司法法治生成的发现路径
  第二节  转型社会司法法治生成的应然目标与价值维度
    一、语境与实践:司法法治生成目的论的逻辑辩解
    二、主旨与共识:司法法治生成的应然目标
    三、品格与向度:司法法治生成的多维价值
第三章  司法法治生成的理论基础:司法场域的法社会学原理
  **节  司法法治生成的社会历史向度
    一、西方司法法治范式的演进逻辑
    二、中国司法法治生成的历史沿革
    三、中外司法法治生成实践逻辑的社会历史向度比较
  第二节  司法法治生成的社会动力学原理
    一、社会分化与现代性:社会动力学原理的逻辑起点
    二、社会冲突与现代性:社会动力学原理的逻辑诊断
    三、社会整合与现代性:社会动力学原理的逻辑归结
  第三节  司法法治生成的法社会学理论逻辑
    一、封闭与开放:司法系统的运行机理
    二、资本与惯习:司法职业的实然场域
    三、商谈与对话:司法程序的交往语境
第四章  司法法治生成的样本遴选:转型社会司法热点案件扫描
  **节  转型社会司法热点案件的逻辑梳理
    一、学理阈限:转型社会司法热点案件关切的法社会学视域
    二、判断节点:转型社会司法热点案件考量的共识基础
    三、区分特质:转型社会司法热点案件识别的三维向度
  第二节  社会转型期司法热点案件的实证样本
    一、2000--2010年司法热点案件的样本遴选与技术识别
    二、司法热点案件相关实证数据的技术识别
    三、司法热点案件技术依赖的法治逻辑
  第三节  司法场域中司法热点案件参与主体的类型区分
    一、司法热点案件参与主体角色形态类型的识别基准
    二、司法热点案件参与主体角色形态类型的区分标识
    三、司法热点案件参与主体角色形态类型的特质依存
第五章  司法法治生成机理的样本切片:司法热点案件的类型归结
  **节  转型社会司法热点案件的事实真相认定——彭宇案的法社会学分析
    一、样本意义:司法热点案件与司法法治生成的逻辑关联
    二、类型差异:参与主体司法场域资本的实证分析
    三、区分特质:案件事实真相认定发现路径的识别向度
  第二节  转型社会司法热点案件事实的法律属性判断证成——许霆案的法社会学分析
    一、样本意义:司法法治生成要件的技术考量
    二、角色扩展:司法场域中参与主体的实证考察
    三、限度识别:法律属性判断证成的技术意指
  第三节  转型社会司法热点案件的法律适用趋向——醉驾案件的法社会学分析
    一、样本意义:司法法治生成逻辑的方法论考量
    二、层级识别:司法法治生成逻辑的实证考察
    三、智识依赖:司法法治生成逻辑的主旨衡量
第六章  司法法治生成的路径选择:社会动力场的谦抑面向
  **节  司法与立法的良性互动
  第二节  司法运行过程的开放与规制
  第三节  司法职业共同体的主体自觉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转型社会司法热点案件的法社会学研究 作者简介

    莫良元,男,1971年10月出生,安徽省望江县人,法学博士,安徽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研究所所长,安徽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淮南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淮南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淮南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淮南市法学会“法治宣讲团”主讲成员。      主要研究方向为现代司法理论和诉讼法学。先后在《法学》、《法律科学》、《江苏社会科学》、《江海学刊》等核心期刊发表文章20余篇,有关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主持省部级项目3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部级项目5项。2013年获得第二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专业优秀博士论文奖”二等奖。

转型社会司法热点案件的法社会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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