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本书特色
高健军所著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研究(修订版)》的目的是试图结合着现有实践和学者们的研究成果,从整体上对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加以梳理。全书共分五章。**章是从历史演进的角度介绍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形成过程。第二章主要讨论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以及该机制与其他和平解决争端方法的关系。第三章研究公约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第四章研究规定临时措施的程序和迅速释放被扣船只和船员的程序。第五章研究适用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的限制和任择性例外。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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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目录
总序
序
**章 历史
1.1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之前
1.2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和1982年公约
第二章 总论
2.1 和平解决争端的义务
2.1.1 和平解决争端的义务与选择方法的自由
2.1.2 有关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
2.1.3 其他海洋法争端与公约机制的关系
2.2 公约的争端解决程序与其他争端解决方法的关系
2.2.1 概述
2.2.2 公约的程序被替代
2.2.3 公约的程序被排除
第三章 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
3.1 第287条项下的法院和法庭
3.1.1 国际海洋法法庭
3.1.2 按照附件七组成的仲裁法庭
3.1.3 按照附件八组成的特别仲裁法庭
3.2 程序的选择
3.2.1 选择的自由
3.2.2 选择的效果
3.2.3 不选择的效果
3.3 第287条项下的法院和法庭的管辖权
3.3.1 对事管辖权
3.3.2 对人管辖权
3.4 几个程序性问题
3.4.1 交换意见的义务
3.4.2 用尽当地救济
3.4.3 初步程序
3.4.4 适用的法律
第四章 临时措施和迅速释放程序
4.1 临时措施
4.1.1 规定临时措施的条件
4.1.2 临时措施的内容
4.1.3 临时措施的效力
4.2 迅速释放
4.2.1 概述
4.2.2 迅速释放程序的适用范围
4.2.3 释放申请“由船旗国或以该国名义提出”
4.2.4 没收被扣船只
4.2.5 释放申请的可接受性
4.2.6 指控是否确有根据
4.2.7 合理的保证书
第五章 适用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的限制和例外
5.1 适用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的限制
5.1.1 公约第297条第1款
5.1.2 专属经济区内和大陆架上的海洋科学研究争端
5.1.3 专属经济区内的渔业争端
5.2 适用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的任择性例外
5.2.1 概述
5.2.2 海洋划界和历史性所有权争端
5.2.3 军事活动和执法活动争端
5.2.4 正由联合国安理会执行其职务的争端
5.3 强制调解
5.3.1 概述
5.3.2 可诉诸强制调解的事项
5.3.3 调解程序
结论
附录
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争端解决的规定
二、国际海洋法法庭案件列表
三、缔约国根据公约第287条和第298条所作声明之列表
四、缔约国根据1995年《跨界鱼类种群协定》第30条所作声明之列表
五、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国家列表
六、1958年《关于强制解决争端的任择签字议定书》的缔约国列表
案例清单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作者简介
高健军 法学博士(北京大学),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