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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欺诈的罪与非罪研究

  2020-06-17 00:00:00  

商业欺诈的罪与非罪研究 本书特色

王安异所著的《商业欺诈的罪与非罪研究》主要采用了结构分析的研究方法。结构分析的研究方法,是指根据研究对象在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探讨其相对较为稳定的功能并进行诠释。针对商业欺诈犯罪,就是要针对商业欺诈定罪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基于各罪名、各要素之间的结构和功能,将研究对象分成不同的子系统,研究各自所扮演的角色,探讨其规范内容,解释规范,涵摄事实,寻求对策。商业欺诈犯罪,在功能上可谓诈骗罪的提前、扩张、特别规定或兜底,并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系统。这种分析系统取法卢曼的社会系统论,着眼于从结构上把握其规范意义。在刑法学中,这种结构分析,首先是体系的解释,其次表现为形式的解释,是超出文义解释之外的、重要的形式解释方法。《商业欺诈的罪与非罪研究》的基本思路为:先研究商业欺诈犯罪之间的关系,构建体系,然后针对体系中的个罪进行具体研究。通过对商业欺诈犯罪的构成特征,包括欺诈行为、罪量要素、主体义务要素、主观目的要素等所进行的讨论,本书发现商业欺诈犯罪包括诈骗所无法涵盖的几种行为类型,各自扮演着一定角色,具备特定的规范功能,可弥补规范的缺陷。

商业欺诈的罪与非罪研究 目录


导论
**章 商业欺诈罪与非罪概说
 **节 商业欺诈犯罪的概念
  一、商业与商业欺诈的关系
  二、商业欺诈的界定
  三、我国法律中商业欺诈及其犯罪的种类
 第二节 商业欺诈的问题及其法律控制
  一、商业欺诈的罪与非罪问题
  二、对商业欺诈的立法模式
  三、对商业欺诈犯罪的解释理论
 第三节 商业欺诈犯罪的特征和体系
  一、商业欺诈犯罪的特征
  二、商业欺诈犯罪的体系
 小结
第二章 商业欺诈罪与非罪的依据
 **节 商业欺诈犯罪的行为要素
  一、问题的所在
  二、欺诈行为的含义和基本内容
  三、对商业欺诈行为的体系考察
  四、界定商业欺诈须注意的问题
 第二节 商业欺诈犯罪的罪量要素
  一、问题的所在
  二、对罪量要素的简单学术梳理
  三、商业欺诈之罪量要素的立法模式
  四、商业欺诈的抽象危险犯问题
 第三节 商业欺诈犯罪的主体义务
  一、主体义务的一般理论
  二、商业欺诈犯罪的主体义务特征
  三、主体义务对商业欺诈罪与非罪的意义
 第四节 商业欺诈的目的要素
  一、问题的提出
  二、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地位
  三、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含义
  四、商业欺诈犯罪之目的要素的体系解释
 小结
第三章 商业欺诈罪与非罪的认定
 **节 推定的欺诈类型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问题
  二、妨害清算罪
  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四、串通投标罪问题
 第二节 兜底的欺诈类型
  一、虚报注册资本罪
  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三、虚假广告罪问题
 第三节 骗财预备的类型
  一、伪造货币罪问题
  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三、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问题
 第四节 具有特殊功能的欺诈类型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问题
  三、洗钱罪问题

小结
结论

商业欺诈的罪与非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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