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 本书特色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高校法学类专业出版机构,其宗旨是为中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服务。多年来我社始终把法学教材建设放在首位,向广大读者提供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中专等各种层次、多种系列的精品法学教材,其中很多教材荣获国家教育部、司法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委的优秀教材奖,是我国重要的法学教材出版基地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曾多次荣获国家良好出版社、先进高校出版社荣誉称号。在新时期,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真诚为广大读者服务,努力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做贡献。
民法学 内容简介
本书教材有以下特点:参加编写的人员一定是有着多年教学的经验,而且教学效果非常突出,这次参编的人员在其所在学校都是教学骨干,并且从事专门教学工作多年,教学效果好的教师;②要求编写人员认真负责,以一个教师的角色而不是以科研的角度编写,避免把教材写成专著;③注意体系化,必须给学生一个完整的知识结构,避免知识缺漏。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五部分:总则、物权、债权、合同法、亲属法与继承法。
本套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的出版,凝结了我社二十年法学教材出版经验和众多知名学者的理论成果。在江平、张晋藩、陈光中、应松年等法学界泰斗级教授的鼎力支持下,在许多中青年法学家的积极参与下,我们相信,本套教材一定会给读者带来惊喜。我们的出版思路是坚持教材内容必须与教学大纲紧密结合的原则。各学科以教育部规定的教学大纲为蓝本,紧贴课堂教学实际,力求达到以“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并体现*新的学术动向和研究成果。在形式的设置上,坚持形式服务于内容、教材服务于学生的理念。采取灵活多样的体例形式,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通过学习目的与要求、思考题、资料链接、案例精选等多种形式阐释教材内容,争取使教材功能在*大程度上得到优化,便于在校生掌握理论知识。概括而言,本套教材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多年来对法学教材深入研究与探索的集中体现。
民法学 目录
总则
**编 绪
**章 民法概述
**节 民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民法在私法体系中的地位
第三节 民法的法律渊源
第四节 法律关系
第五节 民法的构造与基本内容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意思自治原则
第三节 过错责任原则
第四节 私有财产权神圣原则
第五节 权利本位原则
第六节 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第七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章 民事权利通论
**节 民事权利的概述
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分类
第三节 请求权体系
第四节 抗辩权体系
第五节 支配权体系
第六节 形成权体系
第七节 权利主体、权利的取得与丧失
第八节 民事权利的限制
第九节 权利的实现
第二编 民事主体及其法律属性
第四章 民事主体概述
**节 民事主体概念及形式结构
第二节 民事主体的法律标志——权利能力
第三节 民事主体的理性标志——行为能力
第五章 自然人
**节 自然人的概念及主体性基础
第二节 自然人的人格权
第三节 自然人的其他法律属性
第六章 法人
**节 法入的概述
第二节 社团法人
第三节 财团法人
第七章 无权利能力的社团与合伙
**节 无权利能力的社团及合伙的概述
第二节合伙
第三编 法律事实
第八章 法律事实概要
**节 法律事实的概念与作用
第二节 法律事实的种类分述
第九章 法律行为
**节 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在私法上的说明意义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分类及其意义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第四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第五节 法律行为的无效
第六节 法律行为的可撤销与可变更
第七节 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第八节 法律行为的解释
……
物权
第四编 物权一般理论
第五编 所有权
第六编 用益物权
第七编 担保物权
债权
第八编 债的一般原理
第九编 侵权行为之债
第十编 因其他原因所生之债
合同法
第十一编 合同法总论
第十二编 合同法分论
亲属法与继承法
第十三编 亲属法
第十四编 继承法
民法学 节选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高校法学类专业出版机构,其宗旨是为中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服务。多年来我社始终把法学教材建设放在首位,向广大读者提供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中专等各种层次、多种系列的精品法学教材,其中很多教材荣获国家教育部、司法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委的优秀教材奖,是我国重要的法学教材出版基地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曾多次荣获国家良好出版社、先进高校出版社荣誉称号。在新时期,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真诚为广大读者服务,努力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做贡献。
民法学 作者简介
江平(1920—),1920年11月生,陕西商县人。原名张希勋。1938年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陕北公学和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41年后任曲子县抗日青年救国会宣传科科长、副主任,佳县抗日青年救国会主任、县保安科副科长,关中专署保安处科长,中共关中地委城市工作委员会秘书。建国后,历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统战部处长、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处长,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副秘书长,国家民委常务副主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顾问。是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七届、第八届全国政协常委。长期从事民族、宗教工作,著有《民族宗教问题论文集》一、二集。与入合著种国民族问题的理论与实践》、《当代中国的统一战线》等。《当代中国的统一战线》曾获得中央统战部1998年第一届优秀图书奖。主编出版《全国民族问题文献汇编》8本,《西藏民族问题文献汇编》12本等。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生导师。担任的主要社会职务有: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1983年-1988年);中国政法大学校长(1988年-1990年);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88年-1993年);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88年-1992年);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1985年至今);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1995年至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仲裁员、专家委员会委员。曾赴比利时根特大学、香港大学、意大利第二罗马大学、日本青山学院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讲学,获比利时根特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并任秘鲁天主教大学名誉法学教授。被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其主编的《刑法学原理》(三卷本)获国家图书最高奖项——第二届国家图书奖,主编的《中国刑法学》获第二届中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特等奖,主编的《刑法学》获中国国家级优秀教材一等奖和中国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曾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
著作:
《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编委、民法学科主编)、《罗马法教程》(合著)、《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独著)、《民法教程》(合著)、《公司法教程》(《新编公司法教程》)(主编、合著)、《法人制度研究》(主编、合著)、《中国采矿研究》(主编)、《中国司法大辞典》(主编)、《商法全书》(主编)、《证券实务大全》(主编)、《商法案例评析》(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