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与法--保险 本书特色
保险人负有保密义务;投保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索赔;事故调查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必须经过指定;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分配;机动车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保险公司破产不影响被保险人利益;保险代理必须有代理授权。
三农与法--保险 内容简介
《新农村建设丛书》是一套针对“农家书屋”、“阳光工程”、“春风工程”专门编写的丛书,是吉林出版集团组织多家科研院所及千余位农业专家和涉农学科学者,倾力打造的精品工程。
本丛书共分五辑,每辑100册,每册介绍一个专题。
本书为其中之一的《三农与法--保险》分册,书中介绍了: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人身保险合同等内容。希望本书能够成为一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用书,成为一套指导农民增产增收、脱贫致富、提高自身文化素质、更新观念的学习资料,成为农民的良师益友。
三农与法--保险 目录
一、保险合同
参加保险必须订立保险合同
只能对有保险利益的物品投保
保险单证是否交付不影响保险合同生效
保险合同订立不等于保险责任开始
投保人有如实告知投保相关情况的义务
保险人对免责条款应明确告知
投保人有权变更合同内容
保险事故发生必须及时通知保险人
索赔必须提供保险事故的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给付有时间限制
保险人有权拒绝赔付
保险人有义务先行赔付
投保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索赔
保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原保险被保险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请求
争议条款的利益归投保人
保险人负有保密义务
二、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标的转让应通知保险人
被保险人应妥善保管保险财产
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保险标的危险增加情况及时通知保险人
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财产价值
投保人可以重复投保
重复保险费不能超过实际损失额
保险事故扩大的损失不属于赔偿范围
赔偿损失后当事人双方均可终止合同
保险人可以向第三人索赔
被保险人不能单方决定免除第三人责任
保险人不能向投保人的家人索赔
事故调查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保险人可以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第三人
三、人身保险合同
投保人可以为其他人投保
投保人须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
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死亡保险合I司
订立死亡保险合同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须按期缴纳保险费
被中止的保险合同效力可以恢复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必须经过指定
变更受益人要书面通知保险人
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分配
受益人故意伤害被保险人的丧失受益权
被保险人自杀不能索赔
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受损不能获赔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
机动车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
实行浮动保险费率
保险公司不得拒保
投保人必须如实告知车辆重要事项
必须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保险标志必须贴在车辆显眼处
保险公司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车辆丢失可解除合同
车辆停驶可解除合同
机动车转让要办理保险合同变更手续
保险合同到期必须续保
投保人可投保短期险
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损失可拒赔
无照驾驶责任自负
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五、监督检查和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破产不影响被保险人利益
保险人不得欺骗投保人
保险人不得隐瞒合同重要情况
保险人不得阻止投保人如实告知
被保险人有权申请事故评定
六、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
保险代理必须有代理授权
保险人承担超越代理权限的保险责任
保险经纪人必须为自己的过错负责
订立保险合同不要受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干扰
三农与法--保险 节选
保险人负有保密义务;投保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索赔;事故调查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必须经过指定;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分配;机动车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保险公司破产不影响被保险人利益;保险代理必须有代理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