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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要论

  2020-06-17 00:00:00  

刑事诉讼法要论 内容简介

  《刑事诉讼法要论》就刑事诉讼法为系统的研究。除解释原条文外,重要法理亦略加引申,以供初攻法学者之参考,故命名为《刑事诉讼法要论》。   《刑事诉讼法要论》编次大体依照《刑事诉讼法》条文。惟因便于研究,与条文之次序,亦间有先后。附有条文索引,以供检索。   《刑事诉讼法要论》重在解释条文原理,不在批评。故于《刑事诉讼法》之立法主义或其编纂体例,私见以为未妥者,亦未评列。   本书于括弧内单称某条、某项、某款者,均指《刑事诉讼法》条文之条、项、款而言。

刑事诉讼法要论 目录

绪论
**章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之关系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之意义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之解释
第四章 刑事诉讼法之地位
第五章 刑事诉讼法之效力
**节 关于事物之效力
第二节 关于土地之效力
第三节 关于人之效力
第四节 关于时之效力
第六章 刑事诉讼之种类
第七章 刑事诉讼之阶级
第八章 刑事诉讼之法律关系
第九章 刑事诉讼之条件
第十章 刑事诉讼之方式

刑事诉讼法要论 相关资料

  敬民治法律之学,于刑事诉讼法,在国内为有数之权威。其执教于南北各大学也,析疑辨难,繁征博引,必使学者豁然贯通而后已。以故,凡受其教者,大率能卓然成家。   ——李茇 曾任国民政府最高法院院长(1941年)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体系的真正产生,则始于二十年代夏勤的《刑事诉讼法要论》一书的出版。……在这部著作中,夏勤借鉴日本和德国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不仅对国民政府公布的《刑事诉讼法》从学理上进行了解释,而且系统阐述了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初次建立了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体系。   ——陈瑞华 《二十世纪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要论 作者简介

  吴宏耀,河南省禹州市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   种松志,河南省项城市人。法学博士,现任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夏勤(1892-1950),原名夏惟勤,字敬民,江苏泰州人。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尤以对刑事诉讼法学造诣之深而闻名,是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初步发展时期的主要代表人。   郭恒,法学硕士,山西太原理工大学教师。

刑事诉讼法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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