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的法理念: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背景的考察 内容简介
法理念是连接着法制与社会、法制与法学、价值规则与生活世界、制度创新与观念改造等的一个重要中介。法理念是法哲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法理念的更新是法学范式转换的一个风向标,把握法理念也是深入观察一个社会法制状况的重要切入点。
法的理念是法律制度的精神内核,集中体现着法律制度整体的本质、价值取向和发展方向。法律理念的转换折射出一个时代法律与社会变迁的精神轨迹。从法律理念的更新和重构中我们可以窥见法律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身影。当然,法律理念的更新转换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法律事件,甚至首要的并不是法律事件。法律和社会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和一体性决定了只有在世道变迁的大历史中才能找到法理念变迁的内在根据。就我国法理念的更新和转换而言,就是要在当代中国正在展开的社会全面转型的大背景中,在追求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中,来观察和理解法理念更新和转换的基本方向和内在原因。在当代中国社会整体性转型的进程中,探讨法理念更新和重构的必要性、必然性和基本方向,对认识法理念如何引领我国法治化改革进一步走向深入具有重要意义。
当代中国的法理念: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背景的考察 目录
前言
第1章 革命主义法理念的盛衰
1.1 前改革年代的国家治理理念
1.2 革命主义法理念的内容
1.3 革命主义法理念的自我校正
1.4 革命主义法理念的“反本开新”
第2章 发展主义法理念的兴起
2.1 当今中国的发展主义理念
2.2 发展主义理念下的法律现代性追求
2.3 法制发展进程中的渐进主义
2.4 法制发展进程中的立法主导主义
第3章 转型与失序:法理念转换的社会背景
3.1 转型期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
当代中国的法理念: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背景的考察 作者简介
叶传星,男,山东定陶人,1968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治学方向:法哲学、人权法、法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