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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二版

  2020-06-17 00:00:00  

经济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二版 本书特色

《经济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2版)》:丛书主要编写特色1.必修课和选修课教材以“×××原理与案例教程”为书名,理论与案例紧密结合,在案例中讲原理,在原理中谈实务,以适应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要。体例与内容开拓创新。正文之外设立了“参考文献”、“参考法规”、“引例”、“问题与思考”、“索引”等栏、目,以案例引出正文叙述,并为学生提供规范的研究路径指引。2.案例研习教材以“×××案例研习教程”为书名,以典型案例串联学科基本法律制度,通过案例研讨法律实务。全书从对整个学科有贯穿作用的综合性案例开始,讲授本学科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激发读者学习本课程的兴趣。每章以若干案例讲解基本法律制度,并附若干探讨案例和司考案例。

经济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二版 内容简介

《经济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一书是在吸收我国众多经济法教材精华的基础上完成的。全书共分三编18章:**编为经济法总论,第二编为市场规制法,第三编为宏观调控法。本书特色之处表现为:首先,具有学术的前沿性。作者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念为指导,将近年来我国形成的各种经济法学新观点纳入了该书的逻辑新体系,使其理论能够站立于2l世纪初的学术前沿。其次,紧密联系中国实际。全书依据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研究、分析和阐述我国当代经济法的理论、原则和观点,各章的具体制度都体现中国的实际与精神。再次, 内容新颖、结构独特。作者本着“观点新颖、结构科学、阐述简明、通俗易懂”的撰稿原则,全力收集*新文献,并将作者某些尚未发表的研究成果融于全书之中。在体系安排上,在总论的统率下呈现“一体两翼”结构,突出了以消费者为中心的逻辑体系。*后,助读材料选配精要。本书力避抽象乏味,每章均选配制作了“引例”、“案例”、“背景资料”、“问题与思考”、“参考文献”和“参考法条”等有利于理解的助读材料,使经济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制度深入浅出、活泼清新。

经济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二版 目录

**编 经济法总论
**章 经济法基本理论
第二章 经济法主体
第二编 市场规制法
第三章 市场规制法原理
第四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第五章 价格法律制度
第六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七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第八章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第九章 金融经营规制法律制度
第十章 外贸经营规制法律制度
第三编 宏观调控法
第十一章 宏观调控法基本原理
第十二章 规划和产业政策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 金融调控法律制度

经济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二版 节选

《经济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2版)》内容简介:在人类文明与文化的发展中,中华民族曾作出过伟大的贡献,不仅*早开启了世界东方文明的大门,而且对人类法治、法学及法学教育的生成与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光辉的实践。在我们祖先生存繁衍的土地上,自从摆脱动物生活、开始用双手去进行创造性的劳动、用人类特有的灵性去思考以后,我们人类在不断改造客观世界、创造辉煌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探索人类的主观世界,逐渐形成了哲学思想、伦理道德、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一系列维系道德人心、维持一定社会秩序的精神规范,更创造了博大精深、义理精微的法律制度。应该说,在人类所创造的诸种精神文化成果中,法律制度是一种极为奇特的社会现象。

经济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二版 相关资料

①但是,由于法律部门的个性差异,其对平衡理念的追求也不相同。经济法崇尚平衡,器重协调方法。国内一些资深的学者主张平衡协调是经济法的一种本质属性,即“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②。笔者完全赞同这种观点,并进一步认为平衡协调是构成经济法理念的基本要素,而且是标志性要素。因为,正是平衡协调原则把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成为实现经济法以人为本核心理念的手段和保障。1.以人为本要求全面发展以人为本要求人与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全面发展有两层含义:一是个人的全面发展,要求每一个人都是经济人、社会人和生态人的有机统一,而不仅仅是经济人。二是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在全面发展观的视野下,国家与社会的发展不仅仅是经济的增长,还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与社会的平衡、当代人与未来人类的平衡、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平衡和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平衡。只有全面发展,才能实现平衡,否则,就是单一发展或畸形发展。而要实现全面发展,在运用法律手段方面就必须依靠作为平衡协调之法的经济法手段。可见,以人为本要求全面发展,平衡协调之法可以帮助实现全面发展。2.以人为本要求协调发展以人为本要求经济社会与人的协调发展。协调发展是指各项发展目标要配合适当,各种发展手段要配合适当,发展时机、发展顺序要配合适当。在新发展观特别是平衡协调观念的视野下,经济增长只是发展目标之一,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可能导致经济与社会进步的失调、人与自然发展的不和谐。因为单纯的经济增长并不等于、也不能带来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除经济增长外,发展还包括社会福利的增加、生态环境的改善、人的素质及生活水平的提高,等等。因此,一方面,只有在经济与社会、人与环境、物质与精神、当代人与未来人之间实现平衡,才能算是实现了以人为本的目标,否则,很可能陷入有增长无发展特别是没有进步的恶性怪圈。另一方面,只有大力推进协调发展才能实现平衡。因此,以人为本要求协调发展,经济法能够提供促进协调发展的强制动力。3.以人为本要求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要求的不仅仅是全面发展和协调发展,而且还是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就是协调和平衡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当代人与未来人、人与自然的矛盾与冲突。只有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经济与社会之间和人类代际之间的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才是可能的、现实的和可行的。因此,可持续发展是平衡协调的目标和结果,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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