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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法的理论-(经修改和增补后的第二版)

  2020-06-17 00:00:00  

国家与法的理论-(经修改和增补后的第二版) 本书特色

《国家与法的理论(经修改和增补后的第2版)》:教科书《国家与法的理论》的第二版,是俄罗斯按照教学科教学大纲和高等职业教育“法学”专业的国家教育标准的要求,为“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撰写的。莫斯科M.B.蒙诺索夫国立大学法律系,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专用教材,俄罗斯联邦教育部推荐。

国家与法的理论-(经修改和增补后的第二版) 内容简介

《改革开放三十年(1978-2008)中国婚姻家庭继承法研究之回顾与展望》一书由多篇论文汇集而成,这些论文沿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婚姻家庭继承法的研究与法制建设历程,详细地对相关研究状况进行了综述,内容涉及结婚、离婚、亲子、收养、遗嘱继承、无遗嘱继承等各个方面。通过对这些论文的组合编排,本书详细全面地展现了中国婚姻家庭继承法研究的历史和现实状况,并对未来的中国婚姻家庭继承法的研究进行了展望。
本书内容简明易懂,丰富全面,无论对于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的学者、专家,还是涉及这些专业的学生,以及对此怀有兴趣的读者来说,读书都能使之获益良多。通过本书,了解到婚姻家庭继承法研究的现状与不足之处,对于寻找研究的突破点,自主创新有很大的帮助。

国家与法的理论-(经修改和增补后的第二版) 目录


前言
**章 国家与法理论的对象、方法和方法论
第二章 国家与法理论在其他科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章 国家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第四章 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第五章 国家与法的起源
第六章 国家与法律体系的类型学
第七章 过渡型国家与法
第八章 当代世界的法律体系
第九章 国家体制
第十章 国家职能
第十一章 国家机关
第十二章 国家机制中的三权分立
第十三章 国家、法与经济
第十四章 法治国家
第十五章 法与其他社会规范体系
第十六章 国际法与国家(内国)法的相互关系
第十七章 法的形式(渊源)
第十八章  法律创制
第十九章 法律体系
第二十章 法律规范
第二十一章 法律关系
第二十二章 法的实现与解释
第二十三章 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章 法律责任
译后记

国家与法的理论-(经修改和增补后的第二版) 节选

《国家与法的理论(经修改和增补后的第2版)》系俄罗斯当代著名法学家、莫斯科大学法律系M.H.马尔琴科教授撰写的,供该系学生使用的专著型法理教科书,也是俄罗斯联邦教育部推荐的,供俄联邦和独联体各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使用的法理学教材。**版于1997年面世,2002年出第二版,2008年再出修改和增补版。作者根据近二十多年俄罗斯及独联体各国在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发生的巨变,结合历史上及当今世界各国有关国家与法的理论、观点和流派,对前苏联的国家与法的理论进行了彻底的、根本性的批判和修正,深入地思考和分析了当代俄罗斯的国家法律现象,深刻地论述了在俄罗斯实现法治国家、三权分立、多党制等资产阶级宪政思想的利弊、现状及前景,提出并论证了过渡型国家与法的历史形态的新观点。

国家与法的理论-(经修改和增补后的第二版) 相关资料

有关国家与法理论对象的内容问题,传统上一直在国家与法的研究者之间引发着争论,自然也远未得到统一的解决。例如,有些学者认为,国家与法理论的对象,就是“国家与法本身产生、发展和功能发挥的一般规律,以及每一种个别的、特定的阶级类型(使用得更频繁的术语是‘历史类型’)的国家与法产生、发展和功能发挥的专门规律”。而在另一些学者眼里,国家与法理论的对象,就其本身而言,则是“作为社会生活现象的国家和法,它们的产生、功能发挥的规律,它们的政治与阶级实质和社会实质、内容和形式,法律关系和联系,法律意识和法律文化的特征”。还有一些学者则把国家与法理论的对象定义为:“国家与法在阶级社会各个不同运行阶段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性过程,以及国家与法的实质、内容、形态和功能,国家与法的相互关系,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

国家与法的理论-(经修改和增补后的第二版) 作者简介

M.H.马尔琴科,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国家与法及政治学教研室主任、莫斯科大学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俄罗斯法科高校联合会主席,俄罗斯联邦委员会联邦议会法律委员会成员,莫斯科大学二级罗蒙诺索夫奖金获得者(1985)、《国家与法》、《法学》及《莫斯科大学学报·法学类》等杂志编委。曾经担任莫斯科大学副校长(1992~1996年)、莫斯科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席(1992~1996年)、莫斯科大学法律系主任(1982~1992年)。
主讲:国家与法的理论。
研究方向:国家与法理论的前沿问题,比较法学、政治学。
1940年8月11日生于克拉斯诺达尔边疆区沃龙涅什市。1967年毕业于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71年研究生毕业;曾在英国留学(1969-1971学年。牛津大学、肯特郡大学、伦敦经济学校);1981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82年起被聘为莫斯科大学教授。
发表过两百多部(篇)论著,包括十八部有关国家与法的理论、联邦制、权力划分、比较法学和政治学方面的专著、教科书、教材。主要有:主编两卷集高校教材《国家与法的一般理论》(1998),这部著作与本书成为俄罗斯及独联体各高校的法学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通用教材:教科书《比较法学》(2000);专著《当今世界法律体系》(2001)。
译者简介:
徐晓晴,西南政法大学图书馆研究馆员;1950年1月生于四川省成都市,1982年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现西南大学)外语系,获文学学士,2002年西南政法大学教师研究生班毕业;1982年起在西南政法大学从事法学研究、翻译、学报编辑和图书馆工作;1984年参与创办《外国法学研究》,后在《现代法学》任编辑,2000年后到图书馆工作;先后主编过译著《斯大林肃反秘史》、《克里姆林宫秘史》、《三种向往一一爱情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野啤酒花》、《青年妇女百科全书》、《比较图书馆学》、《俄语一日一短文》等;个人译著有《法律意识的实质》、《法庭演说艺术》、《法的一般理论(上)》、《社会主义刑法的当代发展趋势》等,参与编写《行政法辞典》、《行政诉讼手册》;另有百余篇论文、译文、编译文发表于国内二十多种报刊上。

国家与法的理论-(经修改和增补后的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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