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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实务操作

  2020-06-17 00:00:00  

新劳动合同实务操作 内容简介

本书作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帮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解读《劳动合同法》的主要条款,针对中小企业签订与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与说明。并用案例、企业规章制度实例、劳动合同实例来进一步理解《劳动合同法》,力求能帮助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解决实际操作中的问题。

新劳动合同实务操作 目录

**部分《劳动合同法》主要条文解读
 一、怎样理解《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二、怎样理解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的义务
 三、怎样理解《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关系建立的规定
 四、怎样理解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收取财物的义务
 五、怎样理解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
 六、怎样理解劳动合同的期限
 七、怎样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怎样理解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九、怎样理解劳动合同的生效
 十、怎样理解劳动合同的**条款和约定条款
 十一、怎样理解《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
 十二、怎样理解试用期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十三、怎样理解《劳动合同法》对服务期的规定
 十四、怎样理解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
 十五、怎样理解劳动合同的无效
 十六、怎样理解劳动合同的履行
 十七、怎样理解劳动合同的变更
 十八、怎样理解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十九、怎样理解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十、怎样理解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十一、怎样理解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十二、怎样理解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减人员的情形
 二十三、怎样理解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十四、怎样理解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工会义务
 二十五、怎样理解劳动合同的终止
 二十六、怎样理解劳动合同期满不得终止的情形
 二十七、怎样理解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二十八、怎样理解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二十九、怎样理解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办理的手续
 三十、怎样理解集体合同
 三十一、怎样理解劳务派遣
 三十二、怎样理解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第二部分《劳动合同法》与人力资源管理
 《劳动合同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影响与基本对策
  一、主要影响
 二、基本对策
 招工录用应注意什么
 一、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招聘制度,让招聘工作有章可循
 二、录用条件须明确具体
 三、用人单位要向应聘者明确告知录用条件
 四、向员工告知用人单位相关情况
 五、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反馈是否录用的情况
 六、注意录用过程的合理合法性
 七、有权了解应聘者的情况
 八、明确考核程序
 入职管理与试用期应注意什么
 一、试用期不是用工的法定必经过程
 二、告知企业管理制度
 三、规范记录试用期员工表现
 四、保障员工的权利,降低用工风险
 五、设计好招聘材料
 六、试用期如何解除合同
 七、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
 八、见习期与试用期
 ……
第三部分 常见劳动合同案例分析
第四部分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劳动合同实例
第五部分 相关法律法规

新劳动合同实务操作 节选

**部分《劳动合同法》主要条文解读
 解读《劳动合同法》的书已经相当多了,本书主要是从企业管理者的角度结合业务实际来理解这部法律。
 一、怎样理解《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简释:
1.企业:包括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按其经济性质可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按企业组织形式可分为公司制企业、合伙制企业、独资企业等。个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指雇工7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是指民办的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等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除公务员按公务员管理或比照公务员管理的外,有一部分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3.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包括本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要成为合法的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劳动权利能力: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劳动行为能力:是指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一般开始的时间是在劳动者年满16周岁。
……

新劳动合同实务操作 作者简介

刘海洋,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1995年起从事法律事务工作。辽宁金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会计师任职资格。曾从事政府行政管理、企业会计、银行会计、银行法律事务、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律事务等工作。擅长银行、房地产、劳动、物业、合同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经验。

新劳动合同实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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