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案例分析(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内容简介
近年,我国的商事立法、修法活动较为活跃,新修订了《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和《保险法》,重新制定了《企业破产法》。《商法案例分析》是为了配合商法的教学和科研而编著的,其立足于我国的商法实践,结合新法的理解与适用,对于一些典型的商法案例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
本书共分为七章:**章商法总论、第二章公司法、第三章证券法、第四章保险法、第五章票据法、第六章破产法、第七章海商法。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力求完整、全面地涵盖商法的实际适用,但是由于新法制定后,还有诸多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尚未出台,新法中确立的众多制度也还没有在实践中经受足够的检验,有一些问题是我们还没有看到的。
商法案例分析(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目录
**章 商法总论
**节 商主体
第二节 商行为
第三节 商事登记
第四节 商业名称
第五节 商业账簿
第二章 公司法
**节 公司设立和公司人格
第二节 股权与股权转让
第三节 公司治理
第四节 公司的变动
第三章 证券法
**节 证券发行
第二节 证券交易
第三节 上市公司收购
第四节 证券主体制度
第五节 证券监管制度
第四章 保险法
**节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保险合同总论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四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五节 保险业法律制度
第五章 票据法
**节 总则
第二节 汇票
第三节 本票和支票
第六章 破产法
**节 总则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 管理人
第四节 债务人财产
第五节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六节 破产重整和解
第七节 破产清算
第七章 海商法
**节 船舶和船员
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第三节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四节 船舶租用合同
第五节 海上拖航合同
第六节 船舶碰撞
第七节 海难救助
第八节 共同海损
第九节 船舶污染损害赔偿
第十节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第十一节 海上保险合同
商法案例分析(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节选
**章 商法总论
**节 商主体
本节重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三十条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的组织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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