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财政法规及优惠政策汇编(2009年版) 内容简介
为了帮助广大企事业单位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财政法,组织相关专家以及相关业务主管人员编写了本书。由于我国现行财政法律法规与优惠政策数量巨大,其中有很多已经被废止或者被部分废止或者已经失去规范的对象,致使广大企事业单位在遵守财政法时往往无法准确确定某项财政政策是否有效,对于那些刚刚接触财政法的企事业单位而言更是如此,面对一个财政政策问题,往往不知道从哪里入手解决,不知道如何判断自己所看到的一份文件是否有效。因此,广大企事业单位迫切需要一本将现行有效的财政法律法规与优惠政策予以汇编的工具书。本书就是为了解决广大企事业单位所遇到的上述难题而编写的。
本书对现行有效的财政法规与优惠政策按照财政法的逻辑体系进行汇编,便于读者查找和使用。本书分为财政促进法与财政优惠政策、财政专项基金管理政策、产业法与产业优惠政策、贸易法与贸易优惠政策、进出口法与进出口优惠政策、关税法与关税优惠政策、金融资产管理法与优惠政策、政府采购法与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国有资产管理与财政投资政策、财政监督法与财政法律责任,共计十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财政法规及优惠政策汇编(2009年版) 目录
**章 财政促进法与财政优惠政策
第二章 财政专项基金管理政策
第三章 产业法与产业优惠政策
第四章 贸易法与贸易优惠政策
第五章 进出口法与进出口优惠政策
第六章 关税法与关税优惠政策
第七章 金融资产管理法与优惠政策
第八章 政府采购法与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第九章 国有资产管理与财政投资政策
第十章 财政监督法与财政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财政法规及优惠政策汇编(2009年版) 节选
**章 财政促进法与财政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章 总则
**条 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
本法所称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
本法所称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
本法所称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
第三条 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方针。
第四条 发展循环经济应当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和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前提下,按照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实施。
在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过程中,应当保障生产安全,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防止产生再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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