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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的训诫-立法与司法的准则

  2020-06-17 00:00:00  

逻辑的训诫-立法与司法的准则 本书特色

基础学科包括数学、逻辑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理科学和空间科学、物
理学、化学、生命科学。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4)
逻辑是一门独立的学问,大家都要学一点。
    ——政治家毛泽东
逻辑对生活、认识和哲学都是必不可少的。
    ——逻辑学家金岳霖
要把我们的思想正确地表达出来,**件事情是要讲逻辑。
    ——语言学家吕叔湘朱德熙
一个人的思维假使没有逻辑性就容易产生混乱。……假如没有逻辑发展的完整
性和首尾一贯性就构不成体系。即使有个体系,也是一个坏的体系。
    ——文化学家王元化
逻辑思维与人类为伴,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逻辑时空丛书”主编刘培育

逻辑的训诫-立法与司法的准则 内容简介

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学科,其思维研究的基本性质,决定了它对所有人文与自然科学的介入与渗透,所有的学科,都体现出逻辑应用的痕迹。作为法学学科范畴的司法理论与实践,更是体现了逻辑的工具应用性特征。本书着重阐述立法与司法的逻辑基本准则和基本方法,以揭示逻辑在立法与司法领域里应有的地位与作用。

逻辑的训诫-立法与司法的准则 目录

前言:法律的生命
**章 立法的准则
一、法律的明确性
二、法律的一致性
三、法律的完备性
第二章 司法的尺度
一、法官的准则
二、法官的义务:公开判决理由
三、内部证成
四、外部证立
第三章 司法推理的艺术
一、法律推理的方法
二、事实推理的方法
三、判决推理的方法
第四章 *好的论证
一、直接论证的方法
二、排除法
三、反证法:“归于不可能”
第五章 *好的反驳
一、击中要害:“不战而屈人之兵”
二、直接反驳的方法
三、间接反驳的策略
四、归谬法:“归于荒谬”
案例索引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逻辑的训诫-立法与司法的准则 节选

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学科,其思维研究的基本性质,决定了它对所有人文与自然科学的介入与渗透,所有的学科,都体现出逻辑应用的痕迹。作为法学学科范畴的司法理论与实践,更是体现了逻辑的工具应用性特征。《逻辑的训诫》着重阐述立法与司法的逻辑基本准则和基本方法,以揭示逻辑在立法与司法领域里应有的地位与作用。

逻辑的训诫-立法与司法的准则 相关资料

基础学科包括数学、逻辑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理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4)
逻辑是一门独立的学问,大家都要学一点。
——政治家毛泽东
  逻辑对生活、认识和哲学都是必不可少的。
——逻辑学家金岳霖
  要把我们的思想正确地表达出来,第一件事情是要讲逻辑。
——语言学家吕叔湘朱德熙
  一个人的思维假使没有逻辑性就容易产生混乱。……假如没有逻辑发展的完整性和首尾一贯性就构不成体系。即使有个体系,也是一个坏的体系。
——文化学家王元化
  逻辑思维与人类为伴,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逻辑时空丛书”主编刘培育

逻辑的训诫-立法与司法的准则 作者简介

王洪 1960年生,湖南人,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硕士学位。现为中国政法大学逻辑学研究所教授、所长、硕士生导师组组长、北京市逻辑学会副会长、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研究会会长(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主任)。主要从事法律逻辑与现代逻辑的教学研究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分析与法律批判理论、法律推理与法律论证理论等。参与主持司法部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法律逻辑系统》研究,参加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逻辑与知识创新》研究,参加了司法部科研项目《法学方法论的问题研究》等。出版了《司法判决与法律推理》等学术专著。主持编写了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教材《法律逻辑学》。在《哲学研究》(逻辑学专刊)、《哲学动态》(逻辑学专刊)、《比较法研究》、《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等杂志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逻辑的训诫-立法与司法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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