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请求权研究:兼以反不正当竞争为考察对象 内容简介
民法为保护某一特定利益而设定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权利可以被视为一个权利链条,原权是权利链条的始端,而救济权则是这个权利链条的末端。请求权是救济济权的制度常态。本书从请求权、私权保护与民事权利体系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出发,论证了确立知识产权请求权的应然性和必要性,进而对知识产权请求权的制度构建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借此,本书一方面阐明了知识产权的意义和功能,另一方面也为完善知识产权的私法保护奠定理论基础。此外,由于知识产权的产生、实现及保护与市场竞争之间存在着紧密关系,本书还专门探讨了知识产权请求权如何在知识产权的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中予以运用。
知识产权请求权研究:兼以反不正当竞争为考察对象知识产权请求权研究:兼以反不正当竞争为考察对象 前言
英国法谚云:“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因此,对于权利救济理论的研究。显然应成为民法理论中权利制度的一个重要课题。民法为保护特定利益而设定的权利,并不只是一种静止的杖利,而是遵循“原权——救济权”,的私权构造模式。在救济权的诸种表现形态中,只有“请求权”才是其制度常态。在知识产权的制度范畴内研究请求权,其意义在于揭示立法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构建离不开相应之请求权体系的配置;请求权是我们对绝对权和相对权进行统一认识的有效工具,它是作为民事权利体系化之基石的抽象概念。就绝对权而言,若其遭受侵害,其救济途径有二:其一,必须进行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化处理,这一过程的结果即产生所谓的绝对权请求权,该救济手段的目的在于恢复权利的绝对性效力;其二,当绝对权受到侵害而在权利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特定之债的关系时(如损害赔偿之债),权利人即可享有债权请求权的救济手段。所以,绝对权的请求权救济手段包括绝对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以上分析,我们在物权的请求权救济制度中得到了印证。知识产权与物权同为绝对权,其请求权救济手段当然具有相同之制度形式。但是,对于知识产权的绝对权请求权救济手段,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司法实践上都为人们所忽视。纵观世界各国的立法,这种状况存在两方面的缺陷:其一,没有就知识产权的各项具体之绝对权请求权救济手段抽象出一般性的概念;其二,此种请求权的内容依赖于物权请求权制度的简单移植。确立知识产权请求权的意义在于,其与债权请求权一并构成了知识产权私法保护的制度基础;于是,我们就能以实体法规范为立足点,将请求权而并非直接以诉讼作为知识产权与私权保护之间的媒介。请求权表明权利人针对特定人可以进行特定请求之主张,它首先说明一种实体法的地位,同时也表明这个请求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主张和执行,即表明其程序上的功能。除了该项请求权在权利构造上的功能之外,我们还能以这一概念为基础对知识产权的各种防卫性保护手段进行统一认识,从而使之与知识产权的进取性保护手段(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对应起来,共同构成知识产权的二元保护模式。这是由请求权与法律关系之间的关系所决定的。知识产权请求权是对停止侵害、妨害预防等保护手段的抽象,以便我们能对知识产权的防卫性保护形成整体认识;也只有从知识产权请求权(而非各项具体的请求权)的角度我们才能认清,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产生了知识产权的两种不同之请求权救济手段,并且进而厘清这两种请求权之间的关系。所以,知识产权请求权概念的确立,有利于我们对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概念进行正确认识,从而在它们与知识产权的保护之间建立正确的关联;而且,知识产权请求权这一概念,也为反思现行立法中关于知识产
知识产权请求权研究:兼以反不正当竞争为考察对象 目录
导言
一、请求权制度的现状分析——问题的提出
二、本书的研究对象:构建知识产权请求权制度——对知识产权私法保护制度的完善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现状
(二)对我国现行制度的反思——知识产权防卫性保护制度存在不足
(三)构建知识产权请求权制度的意义
三、本书为何要以反不正当竞争作为考察对象
四、本书的研究方法
**章请求权、私权保护与民事权利体系
一、私权保护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大陆法系国家的私权保护制度:从“诉”到“请求权”
(二)英美法系国家的私权保护制度:令状和禁令
(三)我国私权保护制度的现状及其检讨
二、请求权与法律关系的关系
三、请求权与私权体系构造的关系
(一)请求权对私权体系构造的影响
(二)请求权在理解绝对权和相对权之间区别时的作用
(三)请求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定位
第二章构建知识产权请求权制度的原因分析
一、知识产权请求权:知识产权私法保护的制度回应
二、知识产权的私权本质:构建知识产权请求权制度的应然性
(一)知识产权的私权性
(二)确立知识产权请求权:知识产权私权性的应然结果
三、知识产权与传统财产权的理论基础对比:构建知识产权请求权制度的必要性
(一)法哲学基础的理论对比
(二)经济学基础的理论对比
(三)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四)从知识产权与物权的理论基础的异同看构建知识产权请求权制度的必要性
第三章知识产权请求权制度本体论
一、知识产权请求权的概念和性质
二、知识产权请求权的主体
三、知识产权请求权的内容
(一)外国立法例和TRIPs的规定
(二)各项具体的知识产权请求权及其构成要件
(三)各项知识产权请求权之间的关系
四、知识产权请求权与相关请求权的关系
(一)知识产权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
(二)知识产权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
五、知识产权请求权的行使
(一)知识产权请求权行使的对象
(二)知识产权请求权行使的方式及法律后果
六、知识产权请求权功能的展开
(一)从权利救济到私权构造
(二)权利救济功能的经济学解释
(三)司法实务中知识产权请求权功能的体现
第四章反不正当竞争中知识产权请求权的考察(一)——制度机理
一、知识产权中的利益因素与市场竞争的关系
(一)什么是竞争
(二)利益争夺:围绕知识产权而展开的市场竞争
(三)为什么会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对围绕知识产权而展开的竞争的经济分析
三、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识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二)立法上所确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三)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性质的界定
四、反不正当竞争中知识产权的私法保护
(一)自由竞争、市场秩序与专有权保护之间的价值选择
(二)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意思自治与国家制裁
(三)专有权保护的请求权体系安排
五、知识产权请求权对反不正当竞争中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一个重要的私权救济手段
第五章反不正当竞争中知识产权请求权的考察(二)——权利的运用
一、反不正当竞争中知识产权请求权的确立
二、反不正当竞争中知识产权请求权的行使
(一)是否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需要综合各种具体情况作出妥当的判断
(二)知识产权请求权行使的方式和内容
(三)行使知识产权请求权过程中的假处分制度
(四)对行使知识产权请求权的抗辩
三、反不正当竞争中知识产权请求权与国家规制之间的协调
结论
一、构建知识产权请求权制度的必要性
二、构建知识产权请求权制度的立法建议
三、运用知识产权请求权加强市场竞争中知识产权的私法保护
参考文献
后记
知识产权请求权研究:兼以反不正当竞争为考察对象 作者简介
杨明,男,湖北荆州人氏,1976年生人。1998年、2001年于中南政治学院分别获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研究传统民法、知识产权法,参加了《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法》、《高新技术发展与民法制度创新》、《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WTO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问题研究》等国家级和部级科研项目,已在《法商研究》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