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视角下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制度研究 内容简介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提出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并审查,由此建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制度。但该制度运行过程中,有许多问题需进一步探讨,主要包括:(1)对规范性文件的识别问题;(2)原告请求一并审查的特殊情况如何处理的问题;(3)行政行为与规范性文件关系的确认问题;(4)法院对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范围问题;(5)对规范性文件审查的程序问题;(6)审查结果在判决书中如何表述问题;(7)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的后续处理问题等。本书以各地法院已作出的涉及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内容的判决和裁定为研究素材,对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问题进行实证研究,真正了解和掌握现实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的实践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提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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