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基础理论研究 内容简介
本书在系统分析和借鉴中外法律行为理论及立法成果的基础上,联系中国的民法实践,对法律行为的历史、实质与本质、性质与特征、成立要件与有效要件、与民事行为的关系及法律行为的定义与名称等基础理论,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和富有创造性的研讨。书中的许多观点为国内外理论研究中首次提出。
法律行为基础理论研究 目录
**章 法律行为的历史
**节 法律行为历史的研究方法
第二节 原始社会与法律行为
第三节 国家社会与法律行为
第四节 地球村社会与法律行为
第二章 法律行为的实质与本质
**节 法律行为实质与本质的含义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实质与本质
第三节 法律行为实质与本质的运动规律
第四节 德国法律行为实质妥当说评析
第三章 法律行为的性质与特征
**节 法律行为性质与特征的含义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三层属性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性质现有论评析
第四节 法律行为的特征
第四章 法律行为的要件
**节 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与有效要件
第二节 法律行为成立要件与有效要件区分之法理
第三节 法律行为成立要件与有效要件区分之实益
第五章 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
**节 民事行为概念的科学含义
第二节 民事行为用语的法律实益
第三节 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
第六章 民事行为的种类
**节 法律行为
第二节 准法律行为
第三节 事实行为
第四节 容许行为
第五节 违债行为
第六节 失权行为
第七节 侵权行为
第七章 民事行为的分类
第八章 中国民事行为现有论评析
第九章 法律行为的定义
第十章 法律行为的抽象概念名称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法律行为基础理论研究 节选
**章 法律行为的历史
本章主要研究法律行为的源流,即法律行为的起源与演变历史及其未来的发展趋向。
到目前为止,所有研究法律行为的学者们对法律行为(应改称设权行为,全文同)的历史仅从其抽象概念本身的产生过程进行研究。这无非是一种就事论事,而不可能究明法律行为历史的全过程及其真面目。只有完全弄清法律行为的具体概念及
其实体的产生和演变过程,才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为此,本章着重探讨法律行为历史的科学研究方法以及法律行为实体在原始社会、国家社会和将来无国家社会中的整个演变过程,即法律行为在人类社会中的历史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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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基础理论研究 作者简介
宋炳庸,男,1942年5月生,广东镇川人。吉林大学法律系学士,延边大学法学教授,日本大学、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部客员教授。著有《法律行为辩证论》、《韩国民法》、《外国民法概论》、《经济合同法讲座》等。主要论文有“无效法律行为用语不可屏弃”(《法学研究》1994年第3期)、“哲学与法律行为概念名称”(《东疆学刊》2004年第2期)、“法律行为的历史概观”(日本《法学纪要》第43卷)、“法律行为的前身、现身与后身”(韩国《法学》第41卷)、“法律行为的实质”(美国《社会科学研究》中文版2006年第4期)等五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