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Vol.10 No.2 内容简介
中国自古以来没有“私法”人民之间不存在“私法关系”。就连婚姻关系,也是受到传统的(受家长、族长和父母官的管制)。新中国成立以后,仍旧不承认“私法”,把民法作为公法,婚姻方面,虽然提倡“婚姻自由”,但是浑仪登记还是被“组织”、“单位”所控制,所掌握。甚至对民事诉讼,也要讲“无限制干预”。这种情况极大地阻碍了我国的发展。《私法(第10辑第2卷总第20卷)》作者易继明一如既往地奉行严格的学术标准和严谨的学术规范,希望为中国法学的发展留下一笔厚重的财富。
私法:Vol.10 No.2 目录
[专题研究:民法法典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修正案建议稿两种责任理念的碰撞与三种不同的思路 ——我国民法体系矛盾的解决方案刍议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一个法经济学的视角海峡两岸物权法重要概念辨析比较[论文]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欠缺制度之缓和路径研究 ——基于比较法视野下的观察和思考论罗马法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私法上之“身份”溯源 ——罗马法中身份制度的现代解读[评论]富勒的信赖利益论及其对《合同法重述ⅱ》的影响股东有限责任与否认公司法人格理论之调和 ——台湾引进“揭穿公司面纱原则”之探讨中国信托业陷人低迷的法律分析 ——写在《信托法》实施以后知识产权的一种多元解释[编后记]法治政府也是有限政府
私法:Vol.10 No.2 节选
中国自古以来没有“私法”人民之间不存在“私法关系”。就连婚姻关系,也是受到传统的(受家长、族长和父母官的管制)。新中国成立以后,仍旧不承认“私法”,把民法作为公法,婚姻方面,虽然提倡“婚姻自由”,但是浑仪登记还是被“组织”、“单位”所控制,所掌握。甚至对民事诉讼,也要讲“无限制干预”。这种情况极大地阻碍了我国的发展。《私法(第10辑第2卷总第20卷)》作者易继明一如既往地奉行严格的学术标准和严谨的学术规范,希望为中国法学的发展留下一笔厚重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