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汉译名著--逻辑哲学论 内容简介
《逻辑哲学论》是维特根斯坦在世时正式出版的惟一一本哲学著作。出版后对世界哲学的面貌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其内容是主要探讨语言、心灵和世界的关系。主要观点有:语言可以言说世界之内的事实,而不能言说世界之外的神秘事项,但是对于人生来说,恰恰后者是极为重要的。
新书--汉译名著--逻辑哲学论 目录
序言
1.世界是所有实际情况
2.实际情况,事实,是诸基本事态的存在
3.事实的逻辑图像是思想
4.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
5.一个命题是诸基本命题的一个真值函项(一个基本命题是它自己的一个真值函项。)
6.真值函项的一般形式是[P,ξ,N,(ξ)]这就是命题的一般形式
7.对于不可言说的东西,人们必须以沉默待之
新书--汉译名著--逻辑哲学论 节选
空间对象必须位于无穷的空间之中。(每一个空间点都是一个主目位置。) 视野中的一个斑点尽管不一定是红色的,但是它必须具有某种颜色:可以说,有一种颜色空间环绕着它。一个音调必须具有某种音高,一个触觉对象必须具有某种硬度,等等。 对象包含了所有事态的可能性。 一个对象在诸基本事态中出现的那种可能性是其形式。 对象是简单的。 每一个关于某些复合物的陈述都可以分解为一个关于其构成成分的陈述和那些完全地描述了这些复合物的陈述。 诸对象构成了世界的实体。正因如此,它们不能是复合而成的。 如果世界没有实体,那么任何一个命题是否有意义就要取决于某个其他命题是否是真的。 这时,我们就不能(以真或假的方式)勾画关于世界的图像了。 显然,一个设想出来的世界,无论它被设想得与实际的世界有多么大的不同,它都必然与其具有某种共同的东西。这种共同的东西就是它们的形式。 这个稳定的形式恰恰是由对象构成的。 世界的实体只能决定一种形式,而不能决定任何实质性质。因为后者只有通过命题才被表现出来——只有通过对象的配置才被构建出来。 大体说来:对象是没有颜色的。 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的两个对象彼此间的区别仅仅在于:它们是不同的(这里我们不考虑它们的外在性质)。 或者一个物具有所有其它物都不具有的性质,这时人们能立即通过一个描述而将其与其它的物区别开来,并且指向它;或者相反,许多物共同具有它们的所有的性质,这时根本就不可能指出它们中的一个。 因为,如果一个物没有借以将自身与其它的物区别开来的性质,那么我不能将它和它们区别开,因为,否则它就已经与它们区别开来了。 实体是独立于实际情况而存在的东西。 它是形式和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