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学刊》文萃第一辑.美育与艺术教育研究卷 内容简介
《美育学刊》自创刊起即将刊物定位于面向国内外学者的美育研究学术刊物。刊物由北京大学教授叶朗、山东大学教授曾繁仁、浙江大学教授徐岱、浙江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张法担任顾问,著名美育专家杜卫教授担任主编。2015年《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美学类论文转载数据中,《美育学刊》列全国第1位。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主办的学术刊物《中国文化遗产》2011年第28期也刊发了介绍《美育学刊》的文章,并全文刊发了《美育学刊》的发刊词。2015年,《美育学刊》被评为“中国*美期刊”。为展示《美育学刊》创刊以来的学术成果,本书选择2010年至2015年间的论文先行出版3卷,分别为美育与艺术教育研究卷、美学研究卷、艺术研究卷。各卷所收论文按发表之先后排列(同期发表者,按作者姓氏笔画排列)。我们希望通过此辑“文萃”的展示,既作为办刊初期的学术小结,又能体现我国学者在美育与艺术教育研究乃至美学、艺术研究领域的一些成果,更期待得到国内外学者对《美育学刊》的大力支持,共同为我国的美育事业贡献智慧,以顺应时代之呼唤。
《美育学刊》文萃第一辑.美育与艺术教育研究卷 目录
朱光潜论美育
中华民族母语音乐教育中的审美观念
美术文献与美术教育
“诗乐”教育的理念与其传统
重评鲍姆嘉滕的“感性教育”思想
21世纪初中国基础教育改革中综合美育发展的
新形态
面向社会的创新美术教育
美育的游戏与会通之道
论美育功能的多层次性
1990-2010年中国美育研究脉络
论美育学学科的三维构成及内在机制
美育与人生
引领全社会重视艺术教育
艺术审美并不等同于艺术欣赏
——由“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理念引发的思考
戏剧美育与公共生活
——论卢梭与狄德罗的戏剧之争
审美教育与人格塑造
深层审美心理与人格的完善
——深层审美心理与思维艺术综合型人格
论日本明治时代美术教育的特征
我与《美育》杂志
“视觉性”的培养
——一个当代美育需要关注的话题
席勒《美育书简》的汉译
戏剧艺术的审美价值
碰撞与融合
——对中国当代专业音乐创作审美价值的思考
适应引领创造
——美育的时代之变漫谈
《美育学刊》文萃第一辑.美育与艺术教育研究卷 节选
《文萃**辑:美育与艺术教育研究卷》: 从审美教育作为一种实践活动的历史来看,它与人类自然人化的历史、与人类文化建构的历史同样漫长;从美育学作为一般知识来看,也同样与人类的美学思想、教育思想一样久远。但是作为一种独立形态的理论,它的历史还是很短暂的。自从德国美学家席勒**次直接提出审美教育的思想以来,至今只有200多年的历史。在其理论形态以及研究的方法上,都显得比美学、教育学要稚嫩得多。故在当今学界有人认为,对于审美教育的研究尚不能得到“学”的独立称号。审美教育理论与审美教育研究作为一种知识,在某些人的心目中就如同审美教育实践那样,只是教孩子唱唱歌、跳跳舞的不足为正业的那么一种东西;如果再对其进行研究,就更显得贻笑大方了。 需要指出的是,这一现象本身就隐含着审美教育研究的根本危机。对审美教育的研究如果不能获得知识学意义上的承认与许可,那么,审美教育实践及其相关研究就只能停留在浅薄而浮泛的层面上。在当代美育研究中,关于学科建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参与审美教育研究的人员人数众多,但在构成上极为芜杂、在质量上参差不齐。其中不仅有大专院校的专业研究人员与专家教授,而且有在中学、小学乃至幼儿园的承担语文与艺术教育课程的教师,甚至历史、政治、物理、化学、数学、生物、地理课程的任课老师也参与进来。他们在各种学术期刊乃至于形形色色的报刊上,发表了数量极为可观的文章。例如,根据清华大学中国期刊网全文检索,以“美育”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仅仅在2002-2003年这一年的时间里,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就达773篇之多。当然,在参与学术研究与学术争鸣的权利方面人人平等,但是现代学术与现代知识在形态上早已过了“混沌”的开创时期。如果缺少必要的知识与学术的储备,以及对本学科特性的把握,任何人都无法进行合乎现代学术规范的研究,尽管研究热情本身是值得肯定的。 第二,从审美教育的研究作为一种知识学来看,已有的学术研究成果除了少数文章与著作达到逻辑严密、选题合理的内在要求外,大多数已发文章都存在值得我们重视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把美育研究与某一个案、某一极细微的文学艺术现象相等同,通常就是这样一种极其八股的思维模式:由某一首诗歌、一篇散文、一个故事、一首歌曲、一部电影等来谈仅仅局限于这一案例本身的美育作用。这大多是中小学教师的教案,当然有一些也来自大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从事艺术类课程教学的教师,其所撰文章的题目大多是“从……看对学生的审美教育作用”或者是“如何从……之中对学生实行审美教育”。比如《给学生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浅谈高二诗歌单元的美育》、《在小学古诗教学中进行美育》就具有极强的代表性。从他们所利用的案例或使用的对象来看,是属于文学艺术作品的。从作为审美教育的资源来看,这样的一种选择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如果只是就案例来谈案例,也就当然只能是在审美教育的范围之内;但是,如果把这一案例提升到美育的理论层面,就不仅仅是画蛇添足,甚至会远远走出审美教育的范围之外了——原因就在于这样一些文章命题的背后其实是隐藏着这样一个可能,那就是所采取的案例除了可以充当审美教育之外,当然还可以充当其他教育的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