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上卷)--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哲学类 本书特色
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大代表。他在批判康德的不可知论的基础上,创立了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在马克思以前,黑格尔算是哲学史上**个*系统地阐述辩证法的哲学家。本书便详细阐述了其逻辑学的基本思想,是其代表作之一。
逻辑学(上卷)--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哲学类 目录
**版序言第二版序言导论逻辑的一般概念逻辑的一般分类**部客观逻辑**编有腧必须用什么作科学的开端?有之一般分类**部分规定性(质)**章 有甲、有乙、无丙、变1.有与无的统一注释一有与无在观念中的对立注释二有与无的统一,同一:表述的缺憾注释三抽象的孤立注释四开端的不可思议的性质2.变的环节:发生与消灭3.变的扬弃注释关于扬弃这个名词第二章 实有甲、实有自身1.一般实有2.质注释质与否定3.某物乙、有限1.某物和一他物2.规定,状态和界限3.有限(一)有限的直接性(二)限制和应当注释应当(三)有限到无限的过渡丙、无限1.一般无限物2.有限物与无限物的相互规定3.肯定的无限过渡注释一无限的进展注释二唯心论第三章 自为之有甲,自为之有自身1.实有与自为之有2.为一之有注释为一这个名词是什么?3.一乙、一与多1.在自身那里的一2.一与空注释原子论3.多个的一排斥注释莱布尼兹的单子论丙、排斥与吸引1.一的排除注释一与多的统一命题2.吸引的一个一3.排斥和吸引的关系注释康德的物质构造出于引力与斥力第二部分大小(量)注释**章 量甲、纯量注释一纯量的观念注释二时间、空间、物质不可分性和无限可分性的康德二律背反乙、连续的和分立的大小注释这些大小通常的分立丙、量的界限第二章 定量甲、数注释一算术的算法,康德的直观的先天综合命题注释二数的规定应用于哲学概念的表达乙、外延的和内涵的定量1.这两种定量的区别2.外延的和内涵的大小之同一注释一这种同一的例子注释二康德应用度数规定于灵魂3.定量的变化丙、量的无限1.量的无限概念2.量的无限进展注释一对无限进展的称颂意见.注释二世界在时空中有界限和无界限的康德二律背反8.定量的无限注释一数学无限的概念规定性注释二微分计算从它的应用所引导出来的目的注释三其它与质的大小规定性有关的形式第三章 量的比率甲、正比率乙、反比率丙、方幂比率注释第三部分尺度**章 特殊的量甲、特殊定量(比量)乙、特殊化的尺度1.准尺2.特殊化的尺度注释3.作为质的两方面之间的比率注释丙,在尺度中的自为之有第二章 实在的尺度甲、独立的尺度比率1.两个尺度的联合2.作为尺度比率系列的尺度8.选择的亲和性注释伯尔托勒关于化学亲和性和柏采留斯关于它的理论乙、尺度比率的交错线注释这样交错线的例子,关于这方面,所谓自然中没有飞跃丙、无尺度之物第三章 本质之变甲、绝对的无区别乙、无区别作为它的因素的反比率注释关于向心力与离心力丙,到本质的过渡
逻辑学(上卷)--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哲学类 节选
《逻辑学(上卷)》内容为:黑格尔的《逻辑学》,通称“大逻辑”,以别于《哲学全书》中的**部分“逻辑学”,即通称的“小逻辑”。《逻辑学》共分“有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三编,前两编合称客观逻辑,分别出版于1812年和1813年,第三编称主观逻辑,出版于1816年。全书三编出版后,黑格尔又着手修订,仅完成了**编“有论”部分。黑格尔著作共有三种全集本,即米希勒本,格罗克纳本和拉松本。中译本依拉松本的编例,以“有论”为上卷,“本质论”和“概念论”为下卷。译文亦以拉松本为主要依据,并参考了格罗克纳本。
逻辑学(上卷)--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哲学类 相关资料
必须用什么作科学的开端?耍找出哲学中的开端,是一桩困难的事;——这种意识是近来才发生的,而且困难的理由和解决困难的可能,也有过多方面的讨论。哲学的开端,必定或者是间接的东西,或者是直接的东西,而它之既不能是前者,也不能是后者,又是易于指明的,所以,开端的方式,无论是达一个或那一个,都会遇到反驳。一个哲学的本原,当然也表现了一种开端,但并非主观的,而是客观的,即一切事物的开端。本原是某一确定的内容,如:——水、一、心灵、理念,——实体,单子等等,或者说,当本原关系到认识本性时,与其说它是客观规定,不如说仅仅是一种准则,——如思维、直观、威觉、自我、主观性自身等,——这样,在这里,它的兴趣所关的,仍然是内容规定。反之,开端本身却仍然是主观的,以偶然的意义去开始讲论,不受注意,无足轻重,于是对用什么作开端达一问题的需要,此起对本原的需要,也就不重要了,似乎对事情的兴趣,对什么是真、什么是万物的绝对基础的兴趣,好像应该唯一寄托于本原。但是,关于开端问题,近代的仓皇失措,更由于另外一种需要而来,有些人还不认识这种需要,他们独断地以为这是有关本原的证明,或者怀疑地以为这是耍找出一种主观的准则,来反对独断的,哲学思考;另一些人则又完全否认这种需要,他们突如其来地,从他们的内在天启,从信仰、理智的直观等等开始,想耍抛掉方法和逻辑。假如早期的抽象思维,最初只对作为内容的本原成兴趣,但在教养的进程中,便须注意到另一方面,即认戳的行为,于是主观行动也将被当作客观真理的本质的环节来把握,而统一方法与内容、形式与本原的那种需要,也就引导出来了。所以,本原应当也就是开端,那对于思维是首要的东西,对于思维过程也应当是最初的东西。这里所耍考察的,只是逻辑的开端如何出现。已经说过,开端所能采取的两个方面,就是或者以间接的方式作为结果,或者以直接的方式作为固有的开端。对真理的知,是一种直接的、绝对开始的知、一种信仰呢,抑或是一种间接的知呢?这个在时代文化中显得如此重要的问题,此处不须加以说明。假如说这种考察可以先行提出,那么,这在别处已经做过了(拙著《哲学全书》第三版,概论第6工节及以下)。此处从那里所耍引述的,只是这一点,即:无论在天上、在自然中,在精神中或任何地方,都没有什么东西不同时包含直接性和间接性,所以这两种规定不会分离过,也不可分离,而它们的对立便什么也不是。但是科学说明所
逻辑学(上卷)--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哲学类 作者简介
黑格尔1770年8月生于德国的斯图加特。建立了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主要讲述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三个阶段: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其代表作品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法哲学原理》、《哲学史讲演录》、《历史哲学》和《美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