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定担保的类型配置研究 本书特色
罗马法中的法定担保在各国立法中呈现出不同的承继轨迹、发展方向和改革趋势,并形成了两类迥异的法定担保类型配置模式。为顺应现代担保制度的发展和因应立法政策的调整,依担保功能优化、公示规则完善、动产担保发展和担保结构形态转换等要求,各国通过立法改革或司法续造,将原有的法定担保类型进行了扩张与调整。在经济发展、立法改革和理论革新的推动下,原有分立的两类规范模式在公示规则的立法模式、特种债权保护方式、国家金融干预规则、动产担保国际化的规范及留置权效力等领域出现了明显的融合趋势。现代担保制度中的法定担保类型配置,应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的驱动因素与立法政策的衡量因素,注重不同制度间的替代和协调,依循由外而内的两种路径。在担保制度的现代化理念之下,虽然中国以德国立法模式为主,但在法定担保类型配置方案中也可以融入一元立法例中一般优先权等类型,以及英美法中基于功能主义路径考量的买卖价金优先权等类型。对于各国立法、司法和理论中仍在探索和实验阶段的新型非典型担保,如让与担保等,是否引入仍需慎重考虑。但对非典型担保实践中出现相关的法定担保现象,可籍由相应的特别优先权加以调整。
中国法定担保的类型配置研究 内容简介
罗马法中的法定担保在各国立法中呈现出不同的承继轨迹、发展方向和改革趋势,并形成了两类迥异的法定担保类型配置模式。为顺应现代担保制度的发展和因应立法政策的调整,依担保功能优化、公示规则完善、动产担保发展和担保结构形态转换等要求,各国通过立法改革或司法续造,将原有的法定担保类型进行了扩张与调整。在经济发展、立法改革和理论革新的推动下,原有分立的两类规范模式在公示规则的立法模式、特种债权保护方式、国家金融干预规则、动产担保靠前化的规范及留置权效力等领域出现了明显的融合趋势。现代担保制度中的法定担保类型配置,应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的驱动因素与立法政策的衡量因素,注重不同制度间的替代和协调,依循由外而内的两种路径。在担保制度的现代化理念之下,虽然中国以德国立法模式为主,但在法定担保类型配置方案中也可以融入一元立法例中一般优先权等类型,以及英美法中基于功能主义路径考量的买卖价金优先权等类型。对于各国立法、司法和理论中仍在探索和实验阶段的新型非典型担保,如让与担保等,是否引入仍需慎重考虑。但对非典型担保实践中出现相关的法定担保现象,可籍由相应的特别优先权加以调整。
中国法定担保的类型配置研究 目录
绪言
导论
**章 法定担保类型配置之本源理论
一、法定担保的法律本质分析
(一)法定担保的概念解析
(二)法定担保的法律构成
(三)法定担保的基本特征
二、 法定担保的正当性分析
(一)基础之一:权利冲突与权利顺位规则
(二)基础之二:债权平等性原则的质疑与破除
(三)基础之三:法定方法与意定方法的对弈
三、 法定担保类型配置必要性分析
(一)法定担保类型配置必要性之立法视角
(二)法定担保类型配置必要性之司法视角
(三)法定担保类型配置必要性之理论视角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法定担保类型配置之历史嬗变:类型形成与模式分化
一、古代法定担保类型萌芽与体系初构
(一)缘起于“pignus obligatum”的法定担保
(二)从“exceptioduli”到商事留置权
(三)古代法定担保类型的体系初构与继受异化
二、近代法定担保类型形成与模式分化
(一)大陆法系中法定担保:类型固定与模式分化
(二)英美法系中法定担保:类型分散与功能化体系
(三)两大法系法定担保类型与模式对比分析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法定担保类型配置之现代发展:类型调整与模式融合
一、现代担保制度与法定担保类型的调整
(一)担保功能优化与法定担保类型的扩张
(二)公示规则发展与法定担保类型的扩张
(三)动产担保发展与法定担保的扩张适用
(四)担保结构形态发展与法定担保类型调整
二、立法理由考量与法定担保的类型整合
(一)基于解决立法适用困惑的类型间接扩张与限缩
(二)基于当事人利益平衡的类型扩张与限缩
(三)基于特殊行业发展的类型扩张
三、现代法定担保规范模式的融合趋势
(一)基于公示规则完善的规范模式趋同
(二)基于特种债权直接保护方式的相互借鉴
(三)基于国家金融干预的调控规则互通
(四)基于动产担保市场国际化的规范模仿
(五)基于民事留置权效力强化的规则整合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法定担保类型配置之标准选取:外在标准与内在标准
一、法定担保类型配置之外在标准
(一)类型划分标准的选择:担保的法律构成与特种债权的保护
(二)类型体系定位的依据:发挥功能的媒介选择与权利体系的和谐要求
(三)类型模式选择的标尺:体系内固有理论引导与体系外制度功能协调
二、法定担保类型配置之内在标准
(一)法定担保的主体选择
(二)法定担保的客体界定
(三)法定担保的担保范围
本章小结
第五章 法定担保类型配置之法政策考量:评价基准与立法框架
一、 法政策与法政策学方法论
(一)法政策的含义与作用解读
(二)法政策学方法论及其评价基准
(三)法政策学方法论的决定类型(模型)
二、 从身份到契约再到身份的运动:正义驱动下法定担保类型配置的应对
(一)立法理念变迁与法定担保类型配置的关联性
(二)正义驱动下法定担保类型配置的应对
三、从商品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变迁:效率主导下法定担保类型配置的应对(一)经济发展变化与法定担保类型配置的关联性
(二)效率主导下法定担保类型配置的应对
四、法定担保类型配置的立法框架:正义与效率的双赢选择
(一)民法外法律调整动产担保的局限性
(二)民法外法律调整动产之上法定担保的双赢构想
本章小结
第六章 中国法定担保类型配置之完善:模式抉择与类型权衡
一、中国法定担保之历史梳理
(一)中国古代社会中的法定担保现象:优先承买权与优先受偿权
(二)中国近代社会中的法定担保现象:典权改造与留置权引入
二、 中国法定担保之现状概述
(一)一般法定担保(现象)
(二)特别法定担保(现象)
三、中国法定担保类型配置之必要性考量
(一)成文法法典化的需要
(二)厘清理论争议的必要
(三)基于立法协调的考量
(四)制度功能实现的要求
四、中国法定担保类型配置:基于外在标准的模式选择与立法定位
(一)中国法定担保类型配置模式选择的争议与评析
(二)中国法定担保类型配置模式选择的借鉴与调整
(三)中国法定担保类型配置的双赢立法定位设计
五、中国法定担保类型配置:基于内在标准的增设、调整与斟酌
(一)应增设的法定担保类型
(二)应调整的法定担保类型
(三)应斟酌的法定担保类型
结论
中国法定担保的类型配置研究 作者简介
蔡娬,祖籍湖南宁乡,法学博士,副教授,兼职律师,中国互联网协会青年专家。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师从刘保玉教授,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现任教于青岛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德育教研部,主讲“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民法”“经济法”等课程。主持山东省软科学课题(项目号:2013RKB01051)1项、青岛市双百调研课题(项目号:2010-B-27 ,2016-B-48)2项、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3项。参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课题2项、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山东省妇联课题1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1项;曾在《内蒙古社会科学》《理论学刊》《兰州学刊》《扬州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