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不服从 本书特色
这是第壹本真正对非洲进行全面比较研究的著作,打破了以往四十多年只关注单个国家定性研究的倾向。与此同时,本书还传递出了一些有关非洲民主的乐观信号,即不断重复举行的多党民主选举,即使它一开始并不完美,但同样可以成为改善社会生活中民主属性的工具,并指引人们走上通向民主化的道路。就这一观点本身而言,它已经接受了多年分析研究的考验,而且在远离非洲的世界其他地区的发展情况中得到了印证。
论宪法不服从 内容简介
本书作者提出了一个极具争议的观点,即为了使《美国宪法》能与时俱进,它需要被善意地忽视。虽然“初衷”的教条也许是极右翼创立的,但美国的整个政治光谱都对《美国宪法》表现出了高度尊重。希德曼不仅提醒我们,不服从正是制定宪法的“初衷”,而且系统驳斥了支持宪法忠诚的观点,并由此提出:宪法应被视为一种激励,而不是一套命令。
论宪法不服从 目录
引 言 美国宪政主义的大矛盾
**章 论点综述
第二章 持续的服从
第三章 违宪的陈词滥调
第四章 不服从与自由
第五章 一般的法律与不一般的观点
结 语 展望未来
致 谢
参考文献
索 引
论宪法不服从 节选
引言 美国宪政主义的大矛盾
2011年1月6日,在第112届国会举行第1次会议当天,美国国会众议院议员们创造历史性地集体朗读了《美国宪法》。这次****的朗读,既包含着戏剧的成分,也充斥着闹剧的色彩。
朗读过程中的某些时刻的确具有启发意义。新当选的众议院议长约翰•博纳(John Boehner)对宪法序言宏伟语句的朗诵拉开了整个活动的序幕。众议院议员约翰•刘易斯(John Lewis)朗读了第十三修正案强而有力的规定。大约半个世纪前,他曾作为民权运动的英雄人物坚守在埃德蒙•佩特斯桥上,被疯狂前来镇压的警察打得头破血流。女议员嘉贝丽•吉福斯(Gabrielle Giffords)朗诵了第1修正案的言论和宗教自由条款。仅仅在两天之后,她在亚利桑那州图森市遭到枪击。
但是,如果这次活动的组织者认为,他们可以把对宪法文字的歌颂与那个时常肮脏、荒谬,几乎永久充斥着党派分歧的当代美国政治现实分割开来的话,他们可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众议院领导人们早已决定不对整本宪法进行朗读,而是选取了部分经过删减的内容,目的是为了避免议员们高声朗读宪法中那些令人尴尬的章节,包括宪法支持奴隶制的段落。在朗读开始之前,就哪段该读,哪段该被委婉地省略,议员席内曾发生过一场可笑且不合时宜的争吵。
朗读正式开始后,议员们起初还能集中注意力,依照身边的《美国宪法》便携读本跟进朗读的进度。但是,当朗读完宪法的几个比较鲜为人知的条款后,议员们似乎丧失了兴趣。一些议员用起了手机,在座位里显得焦躁不安。一些议员干脆离开了议会厅。当朗读进展到第二条第1款要求总统必须 “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时,一名位于旁听席的女士起身大呼:“除了奥巴马!除了奥巴马!上帝救救我们!我的名字是戴丽莎。”还没等完全亮明身份,她就被带出了议会厅。
简单说来,这次活动不合时宜地体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把对宪法文本庄重的援引作为国家团结的象征;对宪法文本的实际含义表现出的愤世嫉俗般的漠然与厌倦;以及毫无保留地尝试利用宪法文本服务当代政治目的的。这三点完美地刻画出了存在于当代美国宪政主义核心的大矛盾。
本书中,我将探索那个存在于上述矛盾核心,也时常被忽视的问题——宪法服从的问题。说到底,我们究竟是否应当服从于这部存在着严重缺陷的18世纪文本?比如说,就算奥巴马总统的确没有在美国出生,那又怎样呢?
如果国会朗读活动的组织者稍稍考虑过这个问题的话,他们一定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很简单的。我相信许多读者也抱有同样的想法。在很多人看来,系统性地无视宪法是愚蠢的、邪恶的、危险的。但是,从国会朗读活动中可以看出,支持服从宪法的观点远比人们想象得要脆弱。
为了诠释这个问题,我们得从一个事实讲起:新当选的众议院共和党议员对这部古老文本的歌颂有着不容置疑的当下动机。共和党党员们,尤其是他们的茶党(Tea Party)支持者们相信,宪法坚定地捍卫着某些政治目的,其中包括废除国家医疗保险制度、保障持有枪支权利、大规模削减税收以及限制联邦政府权力。恰恰由于这个原因,共和党议员们便借助112届国会开会仪式的时机修改了众议院条例。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如果一项新法案未附带可以支撑此项法案的相关宪法授权条款,并缺少支持其合法性的论点依据,那么,议员们便可以以此项法案违反了议事程序为由提出反对。正是因为宪法的地位近乎神圣,共和党党员们才认为,他们可以将宪法作为击败对手的强有力的政治武器 。
我想要探讨的问题是,我们是否应当认同这种宪法权力。假设茶党党员的立场是正确的,即他们对宪法的理解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其他人又为何要遵守宪法的规定呢?茶党定义下的宪法对我们很多人来说是危害颇深的。简单说来,我们不会希望生活在受到这种宪法约束下的美国。如果我们要在服从这套法规与正义的基本原则之间被迫作出选择的话,我们难道不应当选择后者吗?
当然了,茶党对宪法的理解可能是错的。也许,被正确理解后的宪法并不强迫实现任何被茶党党员们看好的结果。但是,如果宪法授权实施了茶党党员们所痛恨的政策,那他们又为何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呢?更宽泛地讲,任何人,无论是左派、右派还是中间派,为何要仅仅因为他们看好的政策及原则与宪法相悖就抛弃前者呢?
当然了,这个问题的标准答案可以从《美国宪法》前言部分找到:本宪法是经过“我们合众国人民”批准通过的。宪法起草人将宪法交由各州召开的民选特别会议(State Conventions)批准通过。在一段时期内,关于特别会议代表人选以及提议通过的宪法内容本身的讨论,就得到了全国上下的关注。美国人民开展了一场全国性的、旷日持久的研讨,包括对国家治理、政治理论,以及何种类型的国家才适合公民居住在内的问题的讨论。*终结果是,宪法在所有十三个州被一致批准通过。因为“我们合众国人民”选择被宪法制约,“我们合众国人民”便有义务遵守宪法。
不幸的是,上述故事问题百出。我们可以从一个尴尬的事实讲起:宪法本身就是不服从的产物。制宪会议的代表们是被召集到费城去修订而并非更换当时正在施行的《联邦条例》的。但是,他们很快决定抛弃这个使命,拒绝遵守《联邦条例》内关于条款修订的相关规定。既然如此,我们又为何要在制宪会议代表们都未能服从用来制约他们权力的法律约束的情况下,有义务服从他们所制定的宪法呢?
论宪法不服从 相关资料
这是一部令人兴奋的著作,希德曼是一位有思想和批判精神的宪法学者,他希望我们能够直面宪法的缺点,而不是愚蠢地服从。我们不应该伪称二百多年前制宪者的所有决定都是正确的,而应该为我们自己规划事情。无论你是否同意,希德曼在这一点上无疑是正确的,即我们必须接管我们生活的世界,让我们自己去接受挑战。
——巴里•弗里德曼,纽约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
论宪法不服从 作者简介
路易斯•迈克尔•希德曼(Louis Michael Seidman),美国乔治城大学宪法学教授,著有《我们未决的宪法》《法律的平等保护》《沉默与自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