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 本书特色
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企业发展,中央宣传部会同中央外宣办、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文化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拟定的《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已经国务院同意印发。该选题是这两个规定的单行本,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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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 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 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 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 为深化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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