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政与政治文明 内容简介
宪政是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政治文明的高级形态。现代的民主政治必然体现为政党政治,而政党法制化则是迈向宪政的前提,并发展为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人民主权作为宪政理论的核心,是政治意识文明的精髓,同时也成为政治行为文明和政治制度文明的基石。法治与宪政从各自的视角为政治文明向高级阶段演进提供了理论和制度支持。
论宪政与政治文明 目录
序
引言
**章导论
**节关于宪政的概念
一、关于宪政的各种定义
二、对有关宪政各种概念的评价
第二节宪政的分类
第三节宪政与宪法
一、宪法是宪政的基础
二、宪政推动宪法的发展
三、宪法并不必然引起宪政
第四节宪政的功能
一、维护政治稳定
二、推动经济发展
三、促进文化整合
第五节宪政:政治文明的高级形态
第六节宪政与宪法学的发展
第二章宪政理论的历史考察
第三章宪政的基础:政党法制化
第四章宪政的价值目标:人民主权
第五章宪政的保障:法治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论宪政与政治文明 作者简介
陈永鸿,男,湖北公安人,学于石首。1989年毕业于湖北师范学院,获学士学位,分别于1997年、2004年在武汉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先后在咸宁师专、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省委党校任教,现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在权威和法学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三十余篇,独立完成和参编著作十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