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刻元典章-上.下 本书特色
★ 16开精装,中国书店出版
★ 《元典章》全名《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共六十卷,是一部元代前、中期法令文书的汇编
★ 1908年,清朝“修订法律馆”将董康从日本抄回的《元典章》稿本(所抄系清代杭州丁氏八千卷楼藏书)刊行于北京,由著名法学家沈家本作跋,世称沈刻本
★ 文书中源于蒙古语的蒙文直译(或称硬译)公牍文件,具有鲜明的元代特色,折射出当时蒙、汉文化互相交融的一个侧面
《沈刻元典章》,包括《元典章》及陈垣先生的《沈刻元典章校补》和《元典章校补释例》。此书不仅是研究元代政治、经济、文化的重要文献,更是了解元代法律的重要资料,历来受到史学家及法学家的重视。
《元典章》全名《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共六十卷,附《元典章新集至治条例》,未分卷。此书编者不详,推测成书时间为元英宗至治年间。《元典章》保存了大量的原始资料,是研究元代历史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书中收录的法令公牍文书,上起世祖中统元年(1260),下迄英宗至治二年(1322),具体生动地反映了元代社会生活的各个侧面。《元典章》分诏令、圣政、朝纲、台纲、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十大类,《元典章新集至治条例》分国典、朝纲、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八大类,各大类之下又分门、目,目之下列举条格事例。条例清晰,开卷了然。
1925年,清室善后委员会清点故宫文物时,发现《元典章》的元刻本。此书明代未见翻刻。清四库馆臣认为其“所载皆案牍之文,兼杂方言,俗语、浮词妨要(断句是否准确)者十之七八”,所以四库全书只留有存目。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武进董绶金据杭州丁氏家藏抄本,刻《元典章》于北京法律学堂,书后有沈家本作跋,即沈刻本。至此,《元典章》才得以广行于世。
沈刻本每半页十三行,行二十二字,注为双行小字。此书“缮刻虽精”,但因所据抄本讹误颇多,所以“谬误恒有”。错字、漏字处自不必说,整段、整页脱漏者亦不在少数,极大地影响了读者的阅读。这就有必要对《沈刻元典章》进行校补整理。陈垣先生的《沈刻元典章校补》和《元典章校补释例》就是研治《沈刻元典章》不可缺少的参考资料。
陈垣(1880—1971),中国历史学家。字援庵,广东新会人。陈垣先生以故宫元刻本及其他四种抄本与沈刻本相比校,得出沈刻本伪、误、衍、脱、颠倒之处一万二千余条,著成《沈刻元典章校补》十卷。其中,校勘札记六卷,格式仿宋楼大防的《乐书正误》,脱漏字句较多者,编为阙文三卷,另作表格一卷。《沈刻元典章校补》于民国二十年(1931),由国立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刊行,卷、页、行的数码一同沈刻本。本书已将陈氏所补阙部分按章插入相应的部分,所校部分附于书后,版心*下栏有“陈氏校补”字样。
《沈刻元典章校补》不仅正沈刻本之误,亦正元刻本之误。同时,元刻本误而沈刻本不误的地方也不少,所以,使用元刻本者仍需参考《沈刻元典章校补》。《沈刻元典章校补》与《沈刻元典章》配合起来,即相当于一部精校本。
在《沈刻元典章校补》刊刻后,陈垣先生又从《沈刻元典章校补》的一万二千余条讹误中选出一千余条进行归类分析,著成《元典章校补释例》六卷。此书分为古籍窜乱通弊和元代语言特例两部分,详细说明其致误缘由,同时提出了校勘学的重要方法论——校法四例,成为现代校勘学上的一部杰作。《元典章校补释例》于民国二十三年(1934),由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刊刻于北京。
《沈刻元典章》书版几经辗转为中国书店所收藏。中国书店出版社现将《沈刻元典章》及《沈刻元典章校补》和《元典章校补释例》二书影印出版,为元代历史及元代法律的研究者和爱好者提供一部珍贵的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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