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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对话与谈判重要文献选编

  2020-06-20 00:00:00  

两岸对话与谈判重要文献选编 内容简介

本书摘录编辑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祖国大陆方面关于两岸对话与谈判的理论论述及海协开展两岸协商活动的重要文献资料,具体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海协成立前的接触与商谈、海协与海基会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两会负责人会谈和工作性商谈、汪道涵访台的筹备及受阻、重开两会商谈与对话的主张等。

两岸对话与谈判重要文献选编 目录

江泽民《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胡锦涛参加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台湾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节录)
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节录)
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节录)
江泽民会见刚果(布)总统德尼萨苏恩格索的谈话(节录)
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节录)
温家宝接受《华盛顿邮报》总编唐尼采访时谈台湾问题(节录)
温家宝与美国总统布什举行会谈时谈台湾问题
温家宝接受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采访时谈台湾问题(节录)
李鹏在纪念江泽民八项主张发表一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节录)
朱镕基在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答记者问(节录)
钱其琛在纪念江泽民八项主张发表三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节录)
钱其琛在纪念江泽民八项主张发表四周年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二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节录)
钱其琛会见台湾联合报系访问团
钱其琛在纪念江泽民八项主张发表五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节录)
钱其琛在纪念江泽民八项主张发表六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节录)
钱其琛会见台湾亲民党“三通”参访团
钱其琛在纪念江泽民八项主张发表七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节录)
钱其琛在纪念江泽民八项主张发表八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节录)
唐家璇在纪念江泽民八项主张发表九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节录)
二、海协成立前的接触与商谈
中共中央台办负责人就海峡两岸关系与和平统一问题发表谈话(节录)
吴学谦会见陈长文一行时的谈话
王兆国会见台湾海基会访问团时的谈话
王兆国谈海峡两岸合作打击海上犯罪
唐树备就台湾成立海峡交流基金会答记者问
中国民航局代表同台湾华航代表关于交接华航货机、两名机员的协议及交接书
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在金门商谈达成有关海上遣返协议
三、海协与海基会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
唐树备会见陈长文时的谈话
中国公证员协会负责人谈海峡两岸公证文书相互使用问题
唐树备指出“一个中国”不应成为事务性商谈困扰
唐树备致陈长文的信
海协负责人就台湾当局关于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一个中国”涵义的文件发表谈话
 附:台湾“国统会”结论
中新社关于“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工作性商谈情况的报道
海协关于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商谈事函
 附:海基会11月3日新闻稿
 海基会12月3日“关于两岸文书查证”等事函
海协负责人就两岸公证书使用的商谈发表谈话
唐树备访美演讲(节录)
海协负责人指出只有真正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两岸关系才有稳定发展的基础
海协有关人士谈两会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
海峡两岸均应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海协有关人士讲述1992年两会达成共识情况
 李亚飞指出,两会“九二共识”是篡改不了的
 国务院台办新闻发言人呼吁台湾当局
 承认“九二共识”,重开两会商谈
四、**次汪辜会谈预备性磋商
 海协邀请海基会负责人士来访事函
 汪道涵邀请辜振甫会晤事函
 附:辜振甫给汪道涵的回函
 海协关于建立两会不同层次的经常性的联系管道事函
 海协关于汪道涵与辜振甫会晤事函
 海协关于邀请邱进益来访事函
 海协负责人就早日实现汪辜会晤发表谈话
 汪辜会谈预备性磋商共识
 唐树备阐述台商赴大陆投资问题
五、**次汪辜会谈
 江泽民关于汪辜会谈的重要谈话
 王兆国迎接汪道涵回京时的谈话
 汪道涵抵达新加坡时就汪辜会谈发表谈话
 汪道涵在汪辜会谈中的谈话提纲
 附:辜振甫抵达新加坡时的讲话稿
 辜振甫在会谈中的发言稿
 《汪辜会谈共同协议》
 《两会联系与会谈制度协议》
 《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
 《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事宜协议》
 《两会商定会务人员入出境往来便利办法》
 汪道涵访问美国、加拿大的演讲(节录)
六、两会负责人会谈和工作性商谈
 **次工作性商谈
 海协关于履行汪辜会谈签署的四项协议事函
 海协关于邀请邱进益来访事函
 海协负责人就全面落实汪辜会谈有关协议发表谈话
 海协关于两会工作性商谈事函
 海协提出落实《汪辜会谈共同协议》各项商谈时间表
 唐树备在接见台湾经贸访问团时的谈话
 第二次工作性商谈
 孙亚夫谈两会商谈劫机犯问题
 海协关于两会工作性商谈事函
 海协关于两会工作性商谈事函
 海协关于两会工作性商谈事函
 唐树备就劫机犯遣返问题对中外记者发表谈话
 第三次工作性商谈
 海协关于遣返劫机犯事函
 海协关于两会工作性商谈事函
 海协关于两会工作性商谈事函
 海协关于两会工作性商谈事函
 唐树备谈海协与海基会合作前景
 两会负责人**次会谈
 汪道涵谈两会事务性商谈
 海协关于焦仁和访问北京事函
 唐树备在两会负责人北京会谈中的讲话
 附:焦仁和北京会谈谈话稿
 唐树备与焦仁和北京会谈共同新闻稿
 唐树备谈两会负责人北京会谈共同新闻稿的重要意义
 海协提出两会今年第二季度商谈经济科技议题
 第四次工作性商谈
 唐树备表示对两会第四次工作商谈持乐观态度
 邹哲开提出打破两会事务性商谈僵局的思路
 两会负责人第二次会谈暨第五次工作性商谈
 王兆国就两会负责人台北会谈发表谈话
 汪道涵就两会负责人台北会谈发表谈话
 海协关于两会会谈事函
 唐树备抵达台北机场时的讲话
 唐树备在台北会谈中的谈话提纲
 附:焦仁和台北会谈谈话
 海协与海基会台北会谈共同新闻稿
 唐树备谈台湾某些在野党人士的不理智做法
第六次工作性商谈
 海协关于两会商谈事函
 唐树备接受《瞭望》周刊记者采访时的谈话
 两会负责人第三次会谈暨第七次工作性商谈
 王兆国会见焦仁和一行时的谈话
 海协关于举行两会负责人会谈及副秘书长级工作性商谈事函
 唐树备在两会负责人会谈中的谈话提纲
附:焦仁和谈话稿(一)
 焦仁和谈话稿(二)
 两会负责人第三次会谈取得成果
 海协关于两会商谈事函
 海协关于两会商谈事函
七、海协重要会务报告
 海协成立一周年会务报告(节录)
 海协**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会务报告(节录)
 海协**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会务报告(节录)
 海协**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会务报告(节录)
 海协**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会务报告(节录)
八、第二次汪辜会谈的筹备、预备性磋商及推迟
 汪道涵谈两会高层政策性对话
 汪道涵谈“一个中国”
 海协负责人就连战有关两岸交流和两会协商问题的讲话发表谈话
 海协负责人就进一步推动两岸交流和两会商谈发表谈话-
 唐树备赴台前谈第二次汪辜会谈
 海协关于第二次汪辜会谈及其**次预备性磋商事函
 陈云林为唐树备一行送行时的谈话
 唐树备在第二次汪辜会谈预备性磋商中的谈话提纲
 陈云林迎接唐树备一行时的谈话
 第二次汪辜会谈**次预备性磋商共识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就第二次汪辜会谈不能按期举行发表谈话
 海协关于推迟第二次汪辜会谈及其预备性磋商事函
 唐树备回顾1995年两岸关系和海协工作
 唐树备年终答香港《文汇报》等记者问
九、推动两岸政治对话与谈判
 海协负责人就江泽民八项主张发表一周年发表谈话
 海协负责人就两会恢复接触商谈问题发表谈话
 海协负责人就汪辜会谈三周年发表谈话
 陈云林谈现阶段两岸关系发展的若干问题
 唐树备访美期间与美国有关人士座谈时的发言(节录)
 唐树备在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举办的招待会上的讲演(节录)
 唐树备在中国驻美使馆举办的侨界座谈会上的讲演(节录)
 唐树备接受香港《文汇报》记者的专访(节录)
 唐树备希望两会及早展开政治谈判程序性商谈
 海协关于两会商谈与交流事函
 唐树备表示两岸政治谈判应早日进行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负责人就进行两岸政治谈判发表谈话
 海协关于建议两会进行政治对话事函
 唐树备谈两会政治对话
十、“九七"后港台海运商谈
 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就“九七”后港台海上航运问题发表谈话
 海协就委托香港船东会有关人士与台湾有关团体就“九七”后港台海运的具体技术性问题交换意见事致函台湾海基会
 海协关于确认《港台海运商谈纪要》事函
 附:海基会6月16日来函
十一、辜振甫来访
 江泽民会见辜振甫夫妇
 钱其琛会见辜振甫一行
 陈云林会见并宴请辜振甫一行
 汪道涵会见辜振甫谈话提纲
附:辜振甫谈话要点稿
 汪辜交换意见达成四点共识
 唐树备再谈一个中国原则
 唐树备表示两岸没有统一并不意味着“两个中国”
十二、汪道涵访台的筹备及受阻
 汪道涵:光辉的文献,历史的篇章——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二十周年(节录)
 汪道涵表示对台湾访问将有助于发展两岸关系
 汪道涵希望辜振甫就两岸会谈是“国与国会谈”说法予以澄清
 唐树备:推动两岸政治对话与谈判促进两岸关系发展
 唐树备希望两岸保持政治对话的势头
 唐树备在“中国和平统一研讨会”上的讲话(节录)
 海协与台湾海基会原则确定汪道涵今秋访台
 海协与台湾海基会就落实汪辜对话达成的四项共识在北京交换意见
 海协负责人就所谓“辜董事长谈话稿”发表谈话
十三、重开两会商谈与对话的主张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就台湾地区产生新的领导人发表声明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受权就两岸关系问题发表声明
 陈云林在纪念江泽民八项主张发表六周年 座谈会上的讲话(节录)
 陈云林在海协成立十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节录)
 陈云林在纪念江泽民八项主张发表七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节录)
 陈云林在纪念江泽民八项主张发表八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节录)
 汪道涵:历史的昭示与未来的抉择——写在汪辜会谈八周年之际(节录)
 汪道涵在海协成立十周年招待会上的书面讲话(节录)
 唐树备在厦门两岸关系研讨会上的发言
 唐树备在厦门两岸关系研讨会上答记者问
 李炳才在海协成立十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节录)
 李炳才: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全面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节录)
 李炳才:坚持“九二共识”,早日重开对话——纪念“九二共识”十周年
 李炳才在纪念江泽民八项主张发表九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节录)
 李亚飞: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方能恢复对话——在香港《文汇报》举办的两岸关系研讨会上的发言
 海协人士驳斥台当局欺骗言论,指出协商谈判要有基础和目标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受权就当前两岸关系问题发表声明
 国台办发言人指出:陈水扁“520讲话”为搞“台独”分裂埋下伏笔
十四、纪念汪辜会谈十周年
 唐家璇:两岸同胞团结起来,共同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陈云林:积极促进两岸对话与谈判,开创两岸关系发展新局面
 汪道涵:两岸对话与谈判是和平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
 李炳才:在“九二共识”基础上恢复对话与谈判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汪辜会谈十周年

两岸对话与谈判重要文献选编 节选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胡锦涛参加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台湾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节录)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11日下午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台湾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我们要决定不移地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江泽民同志提出的八项主张,继续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为早日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而奋斗。
胡锦涛向台湾代表团的各位代表,并向广大台湾同胞致以诚挚的问候。会场上,发言踊跃,亲情融融。胡锦涛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并不时询问有关情况,同大家一起讨论。
 在杨国庆、陈云英、魏丽惠、何大欣、范增胜、胡亚芳等11位代表发言后,胡锦涛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说,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实现了香港、澳门顺利回归祖国,祖国统一大业取得新进展。这些年来,我们应对挑战,排除干扰,大力推动对台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国际社会普遍坚持承认一个中国的基本立场,两岸关系的基本格局和发展趋势没有改变。这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确决策和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要坚决贯彻十六大提出的今后一个时期对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把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继续推向前进。
胡锦涛就做好新形势下的对台工作谈了四点意见:一是要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二是要大力促进两岸的经济文化交流;三是要深入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四是要团结两岸同胞共同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胡锦涛指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在这个事关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我们的立场是坚定的、一贯的。我们提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就是要表明,中国是两岸同胞的中国,是我们的共同家园。任何旨在制造“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言行,两岸同胞理应坚决反对。我们希望通过对话和谈判解决分歧。只要台湾当局明确接受一个中国原则,两岸对话和谈判就可以恢复。我们愿意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务实、平等地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台湾方面关心的问题,使两岸关系得到改善和发展。我们愿与台湾各党派和各界人士就发展两岸关系、推进和平统一交换意见。
胡锦涛强调“一国两制”是两岸统一的*佳方式。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解决台湾问题,有利于台湾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胡锦涛指出,促进两岸的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符合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我们要继续大力开展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大力推进两岸直接“三通”。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努力改善投资环境,为台商到大陆投资提供良好服务,支持台商办好企业。要坚持以弘扬
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为主线,扩大两岸文化交流。要进一步完善现有涉台法规和政策,切实保障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
 胡锦涛说,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我们寄希望于台湾人民。2300万台湾同胞是我们的手足兄弟,是发展两岸经济文化交流、扩大人员往来的重要力量,也是遏制台湾分裂势力的重要力量。求和平、求安定、求发展,是当前台湾民心所向。两岸合则两利、通则双赢、分则两害,已经为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所认识。要争取广大台湾同胞理解和支持我们的方针政策,同我们一道共同推进两岸关系和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胡锦涛说,我们要*广泛地团结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我们坚信,在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努力下,台湾问题一定能够早日得到解决,祖国统一大业一定能够胜利完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定能够实现。
(《人民日报》2003年3月12日)
  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节录)
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全中国人民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共同愿望。我们坚定不移地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积极促进祖国统一。我国政府将继续加强与英国、葡萄牙两国政府的合作,使香港和澳门平稳过渡,保持长期稳定和繁荣。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一国两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制造台湾独立的企图和行动。我们将继续促进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推动两岸人民的往来和各个领域的交流合作,特别是大力发展两岸经济合作,共同振兴民族经济。我们再次重申,中国共产党愿意同中国国民党尽早接触,以便创造条件,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逐步实现和平统一进行谈判。在商谈中,可以吸收两岸其他政党、团体和各界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包括就两岸正式谈判的方式问题同台湾方面进行讨论。找到双方都认为合适的办法。希望台湾当局顺应民心,消除阻挠祖国统一的人为障碍,使两岸关系有一个新的发展。
  (《人民日报》1992年10月13日)
  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节录)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海内外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心愿。中国共产党人把完成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作为自己的历史重任,并为此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邓小平“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有力地推动了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
香港回归祖国,标志着“一国两制”构想的巨大成功,标志着中国人民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香港回归后,“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得到切实贯彻执行,保持了繁荣稳定的局面。事实必将证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香港同胞一定能够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治理好香港。
澳门将于1999年回到祖国怀抱,这是中华民族的又一盛事。澳门回归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地进行。澳门完全可以实现平稳过渡、顺利交接,并保持长期发展和稳定。
“一国两制”构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内容是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台湾、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这一构想,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性,又充分考虑台湾、香港、澳门的历史和现实,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是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基本方针。实行“一国两制”有利于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各项政策的推动下,海峡两岸关系有了很大发展。香港顺利回归并保持长期繁荣稳定,必将为解决台湾问题创造有利的条件。但是,台湾岛内分裂倾向的发展和某些外国反华势力的干涉,严重地阻碍着和平统一的进程,理所当然地遭到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
要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要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反对分裂,反对“台独”,反对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反对外国势力干涉,绝不允许任何势力以任何方式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要努力用和平方式实现统一,但不能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这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图谋的。要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加速实现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继续加强两岸人员往来和科技、文化等各个领域的交流。我们寄希望于具有光荣爱国主义传统的台湾同胞。除了极少数顽固坚持“台独”立场的人以外,欢迎台湾各党派、各界人士同我们交换有关两岸关系与和平统一的意见。
我们再次郑重呼吁:作为**步,海峡两岸可先就“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在此基础上,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对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进行规划,希望台湾当局认真回应我们的建议和主张,及早同我们进行政治谈判。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只要是有利于祖国统一的意见和建议,都可以提出来。祖国统一的问题,应当由两岸中国人自己解决。
台湾的前途系于祖国统一,分裂是绝对没有出路的。我们完全有决心、有能力*终解决台湾问题,不管在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道路上还有多少艰难险阻,海峡两岸全体中国人和所有中华儿女,从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携手共进,祖国的完全统一和民族的全面振兴,一定能够实现。
  (《人民日报》1997年9月12日)
  江泽民会见刚果(布)总统德尼·萨苏恩格索的谈话(节录)
关于台湾问题,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朱镕基总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已将我们的立场、观点讲得很清楚了。台湾地区的选举已经结束了,我们过去说过,现在仍然认为,台湾不管谁当权,我们都欢迎他来大陆谈。同时,我们也可以到台湾去。但是,对话谈判要有个基础,就是首先必须承认一个中国的原则,在这个前提下,什么都可以谈。
  (《人民日报》2000年3月20日)
  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节录)
我们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同台湾同胞一道,加强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坚决反对台湾分裂势力。两岸关系的基本格局和发展趋势没有改变。台湾同胞求和平、求安定、求发展的意愿日益增强。台湾分裂势力的分裂活动不得人心。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对任何旨在制造“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言行,我们都坚决反对。台湾前途系于祖国统一。开展对话,进行和平统一谈判,是我们的一贯主张。我们再次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暂时搁置某些政治争议,尽早恢复两岸对话和谈判。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可以谈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问题,可以谈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身份相适应的经济文化社会活动空间问题,也可以谈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等问题。我们愿与台湾各党派和各界人士就发展两岸关系、推进和平统一交换意见。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我们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台湾同胞具有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是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力量。我们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两岸应该扩大交流交往,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实现两岸直接通邮、通航和通商,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所在,完全应该采取实际步骤积极推进,开创两岸经济合作的新局面。
“一国两制”是两岸统一的*佳方式。两岸统一后,台湾可以保持原有的社会制度不变,高度自治。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不变,他们的切身利益将得到充分保障,永享太平。台湾经济将真正以祖国大陆为腹地,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台湾同胞可以同大陆同胞一道,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共享伟大祖国在国际上的尊严和荣誉。
2300万台湾同胞是我们的手足兄弟,没有人比我们更希望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贯彻八项主张,以*大的诚意、尽量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我们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台湾分裂势力搞“台湾独立”图谋的。维护祖国统一事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中国人民将义元反顾地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
国家要统一,民族要复兴,台湾问题不能无限期地拖延下去。我们坚信,通过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努力,祖国的完全统一就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人民日报》2002年11月18日)
  温家宝接受《华盛顿邮报》总编唐尼采访时谈台湾问题(节录)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21日在中南海紫光阁接受了美国《华盛顿邮报》总编唐尼的采访。
 唐尼:目前需要中美合作处理的一个问题就是台湾问题,中方需要美方做什么?
 温家宝:台湾当局领导人*近的一系列言行,特别是“公投”和“制宪”的行径,充分暴露了他们顽固坚持分裂国家的立场,而且变本加厉地进行“台独”的活动。你问我这个问题,我也在问,台湾当局意欲何为?他们究竟想把台湾引向何处?他们还尊重不尊重台湾人民要和平、要稳定、要发展的意愿?他们是真的希望还是要蓄意破坏台海局势的和平与稳定?这个问题,大陆同胞关心,台湾同胞关心,美国和国际社会也关心。我们对台湾的政策是明确的,这就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我们不放弃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努力,因为这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对任何分裂祖国的挑衅行动,我们不会坐视不管。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不可分割的。中国政府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是不容挑战的。我希望美国政府能够注意到台湾当局领导人破坏国家统一的严重性和危险性,不要向他们发出错误信号,应该采取有助于台海局势和平与稳定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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