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小札系列公案中的世态 本书特色
1)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国风讲述公案小说里的世道人心;
2)一部极简公案小说史;
3)借鉴社会学、法律学,并从道德的角度对公案小说中的重要人物——包公、衙役、仵作、讼师等进行了精彩的评点;
4)文字纵横开阔,轻松易读;
5)装帧雅致、版式舒朗、阅读舒适。
大家小札系列公案中的世态 内容简介
公案小说是中国古典小说的一种,由宋话本公案类演义而成,盛行于明清。本书对公案小说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的探讨,并借鉴社会学、法律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和视角,对这一类型中具有代表性的题材以及作品做简要精彩的评点,堪称一部极简的公案小说史。全书文字纵横开阖,却少见学术作品的艰涩难懂,极具普及阅读价值。
大家小札系列公案中的世态大家小札系列公案中的世态 前言
1981年11月,我来到羊城中山大学中文系任教。1985年,我去北京大学攻读博士。导师是吴组缃先生。读博期间,得到刘逸生先生的盛情邀请,参加了《小说轩》的写作。《小说轩》是漫说中国古典小说的一套丛书,由刘逸生先生主编,分期分批地陆续出版。刘先生先后给我的任务是完成两本书的写作。一本是《浮世画廊——儒林外史的人间》,另一本便是《公案小说漫话》。
对于写作的体例,刘逸生先生并没有提出太多的要求,他给了我□大的自由。于是,我也就根据自己的兴之所至选择了非常自由的风格,谁知后来竟成为我小说鉴赏的稳定的风格。其中的得失,我至今没有去多想。
我从小喜欢看侦探小说。那时能够看到的都是前苏联的侦探小说,譬如《前线附近的车站》《西伯利亚狼》《民警少校》《红色保险箱》等,看得兴趣盎然。至于西方的侦探小说,是改革开放以后读到的。因为这个原因,我对古代的公案小说也很感兴趣。当然,我很快就发现,古代的公案小说与现代的侦探小说有很大的不同。侦探小说的悬念在破案上,在逻辑的推理上;而古代的公案小说是围绕人物的悲欢离合来展开。它与现代的法制文学的内涵比较接近。通过公案小说的描写,我看到了古人的法制观念,以及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这就对我固有的认知提出了尖锐的挑战。我读了一些有关古代法制的研究著作,可以说是恶补。恶补的效果如何,我自己也没有底。
《小说轩》由香港中华书局陆续出版以后,深受欢迎。于是,又先后有台湾远流出版社、江苏古籍出版社的再版。
不久前,北京领读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我联系,说他们准备再版《小说轩》中的一些作品,我想,这是很好的事情。
由此30年前的少作,想起已故的刘逸生先生的博学和风趣,想起他的公子刘思翰先生,想起为刘逸生先生传达邀请的周锡馥先生(也是当时的同事,听说现在香港大学任教),他们的音容笑貌,我虽然已经记得不是很清晰,但那份旧情,却依然难以忘怀。
大家小札系列公案中的世态 目录
序 001
“公案”的名与实 001
公案小说不是侦探小说 008
包公的“法治”学不得 012
煞风景的考证 017
天下小说一大抄 022
深入人心的复仇主义 027
役贱而任重的人——仵作 034
敬鬼神而用之 041
古代司法制度生出的怪胎——讼师 046
衙役出身的好汉 052
衙蠹损官声 057
明代的“法制文学”(上) 063
明代的“法制文学”(下) 073
文言公案小说的杰作 082
“微服私访”的成效 087
书呆子、小机灵和“诳嘴吃的” 092
身后的“不幸” 100
棰楚之下 105
名分与法律 113
从《错斩崔宁》谈起 119
宫怨与公案 124
赌博心理学 130
真是人间□□偷 136
清官的可怕 142
公案文学的绝好素材——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 149
大家小札系列公案中的世态 节选
“公案”的名与实
人有个习惯,每遇到一个事物,就琢磨着给它起个名字。这好像是上帝赐给人类的一种权利。历朝的法律对人们这种命名的权利都没有太多的限制。命名既有极大的自由、极大的随意性,那么, 同一事物的命名便会因时因地因人而有所不同。人对事物的认识总是需要一个过程。事物本身也是不断变化的,语言的内涵与外延都具有伸缩的可能。天长日久,名与实的关系变得错综复杂。很多事物的命名,在当时人看来很容易理解,而后人则可能会觉得莫名其妙。有名无实、有实无名、名存实亡、名实皆亡,张冠李戴,种种情况都有。研究古代文化的人常常会更多地遇到这种名不符实的情况。本书是漫话公案小说,也还必须从清理“公案小说”这个概念开始。
“公案”是宋元话本的分类之一。在宋元话本的各个分类名称中,“公案”一类的含义似乎是□不成问题的。所以,“公案”的含义一直未能得到深入的探讨。
按常情推测,“公案”作为一种人们普遍接受的话本分类名称, 它的含义与当时人对于“公案” 一词的一般理解不可能相距太远。宋元时,“公案” 一词有如下五种含义:
一指官府的案牍。
宋苏轼《东坡集·奏议集十三·辨黄庆基弹劾札子》:“今来公案, 见在户部,可以取索按验。”
宋洪迈 《容斋随笔卷四·张浮休书》 :“公曰,‘不然。吾子皆时才,异日临事,当自知之……无以遣日,因取架阁陈年公案,反复观之,见其枉直乖错,不可胜数……’”
一指案件。
宋人话本小说《错斩崔宁》:“府尹也巴不得了结这段公案。”
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八:“乃知范公所言者,杨嗣复等公案耳。”
一指官吏审案时所用的桌子。
《元曲选·陈州粜米》四:“快把公案打扫的干净,大人敢待来也。”
一指禅宗用教理解决疑难问题,如官府判案。
宋释圜悟《 碧严录十·九八举》 :“劈腹剜心,人皆唤作两重公案。”
一指话本小说的一类。宋耐得翁《都城纪胜·瓦舍众伎》 :“说话有四家。一者小说, 谓之银字儿,如烟粉、灵怪、传奇、说公案,皆是搏刀赶棒及发迹变泰之事。” “凡傀儡敷衍烟粉、灵怪故事、铁骑、公案之类。其话本或如杂剧,或如崖词。大抵多虚少实。”
宋吴自牧《梦粱录·百戏伎艺》:“凡傀儡敷衍烟粉、灵怪、铁骑、公案、史书、历代君臣将相故事话本,或讲史,或作杂剧,或如崖词。”《梦粱录·小说讲经史》:“说话者,谓之舌辩。虽有四家数, 各有门庭。且小说名‘银字儿’,如烟粉、灵怪、传奇、公案,朴刀杆棒发发踪参之事。”
宋罗烨《醉翁谈录·舌耕叙引》 :“有灵怪、烟粉、传奇、公案、兼朴刀、杆棒、妖术、神仙。自然使席上风生,不枉教座间星拱。” “言《石头孙立》《姜女寻夫》《忧小十》《驴垛儿》《大烧灯》《商氏儿》《三现身》《火杴笼》《八角井》《药巴子》《独行虎》《铁秤槌》《河沙院》《戴嗣宗》《大朝国寺》《圣手二郎》,此乃谓之公案。”
大家小札系列公案中的世态 作者简介
张国风,江苏无锡人。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小说研究,撰有《太平广记版本考述》《太平广记会校》《话说金瓶梅》《话说红楼》《话说西游》《传统的困窘——中国古典诗歌的本体论诠释》《明清小说解读》《中国古代小说史话》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