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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冈劳工证言集-纪念花冈劳工遗骨发掘六十周年-1

  2020-05-14 00:00:00  

花冈劳工证言集-纪念花冈劳工遗骨发掘六十周年-1 本书特色

《花冈劳工证言集1:纪念花冈劳工遗骨发掘六十周年》:2000年11月29目,花冈诉讼案以和解形式获得全面解决。目本鹿岛建设公司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受害者提供了5亿日元的赔偿金,在此基础上成立了“花冈和平友好基金”。2000年。他月29日,花冈诉讼原告团在北京召开会议。选出了“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委员中除了有“花冈受难者联谊会”代表、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等中方代表外,还有花冈诉讼律师团等日方代表。

花冈劳工证言集-纪念花冈劳工遗骨发掘六十周年-1 内容简介

本书是抗日战争期间被强掳到日本的中国现存受害劳工及其家属用详实文字叙述的自己和先辈的经历,同时用大量的史实图片充分揭露了当年日本政府对中国劳工的强掳、压迫、残害的罪恶行径,深刻揭露了60年前日本军国主义的罪行,提醒人们要珍惜和平,反对战争侵略。

花冈劳工证言集-纪念花冈劳工遗骨发掘六十周年-1 目录

历史性的突破 阶段性的成果
历史的真相
劳工证言
 李德彬
 刘凤金
 张肇国
 张二牛
 程元江
 高润雨
 刘林祥
 任修德
 杨小立
 张同银
 刘小堂
 张跟惠
 范凤林
 张振山
 程玉海
 郭福田
 李老营
 李振亭
 李盛基
 陈正元
 李志杰
 刘殿奎
 于入江
 秦国玺
 柳荣福
 张新平
 温树树
 陈明山
 刘德顺
 张兰成
 王岭喜
 赵贵亭
 张造文
 张仲元
 徐殿起
 刘帽魁
 曹志祥
 刘更云
 王银禄
 梁光耀
 魏士明
 路春桢
 路三春
 赵 发
关于和解的感言
花冈和解的来龙去脉
花冈和解
从大局出发 争取政治上的胜利
研究花冈事件之和解
德国企业对纳粹时期——强掳劳工们补偿的状况比较
在柏林、东京和北京的思考
花冈事件索赔案和解的法律意义

花冈劳工证言集-纪念花冈劳工遗骨发掘六十周年-1 节选

《花冈劳工证言集1:纪念花冈劳工遗骨发掘六十周年》内容简介:抗日战争期间,日本政府为了弥补国内劳动力的不足,从1943年4朋到1945年5月,在中国抓了大批的战俘和百姓到日本做苦役,其中被抓到日本秋田县花冈矿山的986名中国人,因不堪忍受非人的欺辱虐待,于1945年6月30日深夜举行暴动,打死了4名日本监工和1名汉奸,暴动*终失败,前前后后,有418名中国人因遭受虐待而死在异国他乡,这一事件的加害者们战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BC)判罪,这是唯一的一例被国际法庭判为战争犯罪的迫害中国劳工案件,然而,日本战败后,对花冈惨案末做任何善后处理,一直坚持不认罪的立场,甚至矢口否认这一历史事实。《花冈劳工证言集1:纪念花冈劳工遗骨发掘六十周年》所载文章内容为当年被日本强掳的中国现存爱害劳工及其实家属叙述自己和先靠的经历,同时用大量的史实图片充分揭露当年日本政府对中国劳工的强掳、压迫、残害的罪恶行径。

花冈劳工证言集-纪念花冈劳工遗骨发掘六十周年-1 相关资料

插图:六次口头辩论之后,东京高等法院于1999年9月向原、被告双方提出和解的劝告。同年12月16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作为“利害关系人”介入调解。经过法庭20次的调解,东京高等法院最终于2000年11月29日宣布和解成立。在双方和解的条款中,双方确认了1990年7月5日发表的(《共同声明》;鹿岛建设公司为了向中国受难者“表示慰灵等意向”,决定向利害关系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信托5亿日元,设立信托基金,并分发给全体受难者及其遗属。所谓“慰灵”就是“追悼”之意,这笔钱实质上就是赔偿金,在这一点上,中日两国媒体的看法都是一致的。当然,这个结果是不能完全令人满意的,同原告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是原告们从日本社会的实际情况出发,从争取政治上胜利的观点出发,以大局为重,使和解得以实现,从而打开了战后赔偿史上的一个突破口。我认为,经过中日双方多年的努力,取得和解这个结果是很不容易的。初步看来,这次和解至少有以下三个特点,或者可称之为三个突破。第一,日方承认了强掳中国人做苦役的“历史事实”,明确了道义上“所负的责任”,并向中国劳工幸存者以及死难者家属表示谢罪。尽管在确认的((共同声明》中还有“根据内阁决议而进行的”措辞,表明鹿岛建设公司意在减轻自身的罪责,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这更说明了这一罪行是日本政府和企业勾结在一起实施的。在中日两国战后遗留问题中,此次和解中的这一条款,可以被看做是对日本一直不认罪的防线的一个突破,具有积极意义。

花冈劳工证言集-纪念花冈劳工遗骨发掘六十周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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