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仕强说中国家庭关系 目录
壹 成于孝的中华文化
百善孝为先 /003
孝经的重要意义 /009
孝,无所不在 /013
知道,还是不知道? /019
贰 现实中家庭关系的逐步疏远
孝,是亲情 /025
不合时宜的二十四孝? /031
做事的先后,接近道 /040
无亲,*大的不孝 /044
孝道沦落的原因 /048
叁 传承孝道的要义
优雅的教养 /055
孝道,要以身作则 /061
孝,要合理的无违 /066
活到老,学到老 /071
肆 道德修养的源头亲子关系
万物皆备于我 /077
为人处世之本 /081
“知恩图报”乃仁之本 /086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093
伍 家庭对我们的影响
养成良好习惯的启蒙 /103
不顺的事情如何变得顺利 /113
有感化作用的孝道 /118
贯通天地人三才的孝道 /124
陆 《孝经》中的“五孝”
出于至诚的平民之孝 /131
侍奉上级的士之孝 /136
为表率的卿大夫之孝 /142
以孝道施仁政的诸侯之孝 /148
以孝治天下的天子之孝 /154
柒 推行孝道的原因
孝道永生,为世代所传承 /161
孝道是无尽的责任 /167
“不孝有三”的三个层次 /179
自身明德的孝道 /187
尽忠职守,关系融洽 /192
实现仁治,以孝治国 /196
捌 处理好家庭关系的要义
真正的孝道是“有话直说” /205
靠媳妇宣扬孝道 /210
“五致、三不”的行孝法则 /216
子欲养而亲不待 /223
玖 孝道的优点
天下太平与繁荣 /233
以孝治国,长治久安 /238
扬名后世,移孝作忠 /243
感化人民,大同世界 /249
曾仕强说中国家庭关系 节选
第八章 **节 真正的孝道是“有话直说” 大家一直不愿意看见的事实就是“愚孝、愚忠”。《论语·里仁篇》记载:“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这是孔子的观点,他觉得只要是人就难免会犯错,但是犯了过错就应该及时修正,同样的过失不能重新再犯第二次。 我们常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句话真正的含义是对父母不能希望或苛求他们成为不会犯错的完人。父母同样是人,也一定会犯错,身为子女的我们,纵然心里明白他们错了也不能对其加以指责。“不二过”的良好修养是“过则勿惮改”。 可是话说回来,盲目地顺从父母的过错,也必将陷父母于不义的境地。更有可能使父母身受牢狱之灾,致使全家人都跟着惶恐不安,这便由不孝变成了“大不孝”。“几谏”的意思是柔声怡色的对其进行规劝。谏的用意,恰好与顺相反。子女对父母进行规劝时,不能疾言厉色地据理力争。 比谏更深一层的是“父有争子”的“争”,这个字含有“父母不听便不停止”的意思。谏有产生良好效果的作用,因此父母自然愿意接受 “孝道”。若是为人子女一劝再劝,父母还是坚决不予采纳的时候,恰当时机的阳奉阴违,也不失为随机应变的另一种方式。 实际拖延,但在表面上顺从,等到时机成熟后再找一些理由予以应对。即使父母对你感到失望,只要免于招祸或受辱又能够不损及健康,仍然是一种值得尝试的应变之法。当然阳奉阴违是一种不好的方式,但可以为了父母的声誉将它当成例外看待,偶尔用几次也未尝不可,这也是不得已的“下下策”。假使苦苦哀求仍不能见效, 于是以拖、推、拉等方式期待着父母回心转意,也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凡事看情况,“有所可也有所不可,有所变也有所不变”,我们要做出当地当时*合乎义理的应变。子女不该有“反正我已经劝告过,父母仍然坚持,那我就顺着他们的指示去做就是”,这样的应付心态来对待父母是不妥的,毕竟父子之间的亲情要浓于朋友之间的友情。对朋友我们可以点到为止、适可而止,对父母却必须再三哀求,满心期待着父母能及时醒悟。 法和理*大的差异,在于法是固定的、死的,很难应变;而理是活的,能应变、有弹性。凡事我们都可以“依据法令”,但应该“合理处置”。 意思是将“法”和“理”合起来思考,而不是分开解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衡情论理然后进行合理地处置,才是*佳的抉择。 当然我们不应该鼓励“阳奉阴违”这样的行为,但也不可以全部抛弃。有时合理地阳奉阴违,是可以产生良好的效果。但是“阳奉阴违”的动机必须纯正,必须是为了父母的荣辱、利害和安全着想,并不包含其他的不良因素。 即使是这样,也不应该经常使用,只能偶尔为之。若是失去父母的信任或是养成不良习惯,那便利少害多、得不偿失了。 我们有《孝经》讲孝道,可以表现出自己恭敬的孝心,这些也都可以放心地进行实践。对于“孝顺”我们必须特别提高警觉,不可顺才不顺,能顺则顺。若是实在没有办法,还有*后一种方法,那就是暂时躲着父母,让父母知道子女已经非常为难而及时觉悟。 但是这种方法,必须要先考虑好父母的安全问题,绝对不可以因此而造成任何闪失,不然父母着急生病,便成了子女的不孝。 不义或义,便是不合理或合理,原本这两点是不容易辨明的。有一次,曾子为了一件小事,被他的父亲差点用大杖打死。孔子认为若是父亲真的打死了儿子,就会“陷父于不义”,斥为大不孝之举。告诉我们若“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的道理。这件事不能通过法律规定,其大小也没有固定的标准。 这就告诉我们:只要物、地、事、人、时有变动,那么我们判断的标准也应该随之调整。比如义和利常常是连在一起的,不需要勉强加以分隔,说“重利就不能求义,重义就不能求利”。 第三节 “五致、三不”的行孝法则 有五个要求,做到了便可称得上是孝敬父母。 **个,居则致其敬。日常起居,对父母应该保持尊崇的态度和心意,要恭恭敬敬。早上起床后,一定要向父母问安。说实话,中国人做事情都是有他自己的道理的。 比如父母往生的时候,为什么不可以直接将棺材钉起来,而是要等在棺材板钉上去之前,让所有的亲人围绕着他们的遗体做*后的瞻仰?这是什么道理? 父母往生的时候,家里面所有的亲戚都要到场,然后绕棺木一圈,就是为了看看父母有没有异样,比如身上有没有伤,有没有被毒死的现象,这才是瞻仰遗容的真正用意。你还以为是大家随便晃一圈就完事了?没有那么简单的事。 子女心里敬不敬自己的父母,可以从外表的态度、行为看出来,因此,我们不要怠慢父母,并且保持着和悦的脸色。我们讲敬,外国人讲爱。敬是理智的,比较容易持久;爱是感情的,很容易变化。 敬是能包括爱的,相反,爱却不一定能包括敬。要想维持家庭长期的和谐安乐,敬比爱来得高明,也可靠得多。 第二个,养则致其乐。这里我们说“养”就是错误的。对父母只能提“供养”,不能直接说“养”。对上叫供养,就是供养父母;对下叫养,比如养小孩。不能说供养我的儿子,别人听到就会笑话你了。供养是什么?就是“养之供其乐”。 供养父母时,要想方设法使父母感到快乐。不是说儿子升官发财了,回来就给父母脸色看,没事就告诫父母:您老不用操心我的事情,我有我的办法。这样他们就不能身心愉快了,每个人都喜欢快乐,但是真正的快乐必须是发自内心的喜悦。 “孝道”*重要的还是父母自己内心的感觉。就孝道而言,想挑战人类的极限,除了极少数负有特殊任务的人外,其他人*好还是适可而止,要把握好做事情的分寸。 第三个,病则致其忧。父母生病要等同于自己生病,子女必须请*可靠、*好的医师为其诊治,并且时刻尽其忧虑的孝心,日夜伺候。没有人愿意照顾生病的老人,除了自己的亲生孩子,任何人都不敢说百分之百地尽心照料。 ……
曾仕强说中国家庭关系 作者简介
曾仕强
曾仕强,国学大师,中国式管理之父,培训届泰斗级人物,《百家讲坛》主讲人。美国杜鲁门州立大学行政管理硕士,英国莱斯特大学管理哲学博士。著有《道德经的人生智慧》《老子的人生智慧》《易经的奥秘》《中国式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