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辅导与案例分析 节选
随着我国工程造价行业的逐年发展,工程造价的管理体制与计价模式正日
益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要求工程造价人员与管理者及时掌握和理解新的知识
点,提高业务能力,不仅掌握工程造价的基本理论,而且还能在实践中正确运
用这些理论。
根据目前社会需求的特点,要求专业人员理论扎实,能较快进入工作角
色。本书结合教学实践的特点而编写,具有如下特点。
①内容全面。本书总结了建设项目在决策、设计、招投标、实施、竣工验
收阶段的计价方法,并给出了相应的案例分析,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②适用范围广。本书既可作为大学相关专业的课程辅导教材,也可作为
工程造价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参考用书,还可以作为自学人.
员的好帮手。
③案例分析详尽。工程造价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本书在编写过程
中坚持案例分析尽可能详细的原则,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书由浙江工商大学工程管理系瞿焱编写,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各方面的
大力支持,特别是陈跃东、毛晓敏付出了大量劳动,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本书涉及面广,加之编者水平有限,书中不足之处,希望得到广大专
家和读者指正。
编。者
2007年12月
第五章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
**节基础知识
一、工程变更及其价款的确定
(一)工程变更
1.工程变更的概念
工程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与签订合同时预计条件不一致的情况,而需要改变原
订施工承包范围内的某些工作内容。
发生工程变更的原因是由于建设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
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投标时的情况相比发生了一些
变化。
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变更(如发包人提出增加或者删减原项目内容)、
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
2.工程变更的分类
考虑到设计变更在工程变更中的重要性,往往将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
大类。
(1)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将对施工进度产生很大的影响。因
此,应尽量减少设计变更。如果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和合同
约定的程序进行。由于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以及经工程师同意的、承包人要求进行
的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
顺延。
(2)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
双方协商解决。
3.工程变更的处理要求
①如果出现了必须变更的情况,应当尽快变更。
②工程变更后,应当尽快落实变更。
③对工程变更的影响应当作进一步分析。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条件下的工程变更
1.设计变更的程序
能够构成设计变更的事项包括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合同中
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等四
种情况。设计变更可以分为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和承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两种
情况。
(1)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如果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不
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挂
绝的权利。这是合同赋予发包人的一项权利。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者批准的建设规模
时,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
纸和说明。
(2)承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施工中,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对设计图纸或者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
设备的更换,须经工程师同意。工程师同意变更后,也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
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2.其他变更的程序
从合同角度看,除设计变更外,其他能够导致合同内容变更的都属于其他变更。
3.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
(1)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程序 设计变更发生后,承包人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
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在确定变更
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设计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
更。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
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天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
(2)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变更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有: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
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的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
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
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三)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变更
在FIDIC合同条件下,业主提供的设计一般较为粗略,有的设计(施工图)是由承
包商完成的,因此设计变更少于我国施工合同条件下的施工。
1.工程变更的范围
由于工程变更属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正常管理工作,工程师可以根据施工进展的实际
情况,在认为必要时就以下几个方面发布变更指令。
①对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②任何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
③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④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⑤新增工程按单独合同对待。
⑥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
2.工程变更程序
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的任何时间,工程师可以通过发布变更指示或以要求承包商递
交建议书的任何一种方式提出变更。
(1)指示变更工程师在业主授权范围内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确属需要时有
权发布变更指示。指示的内容应包括详细的变更内容、变更工程量、变更项目的施工技术
要求和有关部门文件图纸,以及变更处理的原则。
(2)要求承包商递交建议书后再确定的变更其程序为:工程师将计划变更事项通知
承包商,并要求他递交实施变更的建议书;承包商应尽快予以答复;工程师做出是否变更
的决定,尽快通知承包商说明批准与否或提出意见;承包商在等待答复期间,不应延误任
何工作;工程师发出每一项实施变更的指示,应要求承包商记录支出的费用;承包商提出
的变更建议书,只是作为工程师决定是否实施变更的参考。
3.工程变更的计价
(1)变更估价的原则 承包人按照工程师的变更指示实施变更工作后,往往会涉及对
变更工程的计价问题。变更工程的价格或费率,往往是双方协商的焦点。计算变更工程应
采用的费率或价格,可分为三种情况。其一,变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
价或价格,应以该单价计算变更工程费用。实施变更工作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
发生实质性变动,不应调整该项目的单价。其二,工程量表中虽然列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
价格,但对具体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则应在原单价或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新单价
或价格。其三,变更工作的内容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应按照与合同
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确定新的单价或价格。任何一方不能以工程量表中没有此项价格
为借口,将变更工作的单价定得过高或过低。
(2)调整合同工作单价的原则 在以下三种条件下允许对某一项工作规定的单价或价
格加以调整: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
于10%;工程量的变更与对该项工作规定的具体单价的乘积超过了接受的合同款额的
O.01%;由此工程量的变更直接造成该项工作每单位工程量费用的变动超过1%。
(3)删减原定工作后对承包商的补偿 工程师发布删减工作的变更指示后承包商不
再实施部分工作,合同价款中包括的直接费部分没有受到损害,但摊销在该部分的间接
费、税金和利润则实际不能合理回收。因此,承包商可以就其损失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并提
供具体的证明资料。工程师与合同双方协商后确定一笔补偿金额加入到合同价内。
4.承包商申请的变更 .
承包商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可以向工程师提出对合同内任何一个项目或工作的
详细变更请求报告。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商不得擅自变更。若工程师同意,则按工程师
发布变更指示的程序执行。承包商申请变更要注意以下四点。
①承包商提出变更建议。承包商可以随时向工程师提交书面建议,认为如果采纳其
建议将可能:加速完工;降低业主实施、维护或运行工程的费用;对业主而言,能提高竣
工工程的效率或价值;为业主带来其他利益。
②承包商应自费编制此类建议书。
③如果由工程师批准的承包商建议包括一项对部分永久工程的设计的改变,通用条
件的条款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其他协议,承包商应设计该部分工程。如果他不具备设计资
质,也可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分包。
④接受变更建议的计价。如果此改变造成该部分工程合同价格的减少,工程师应与
承包商商定或决定一笔费用,并将之加入合同价格。如果降低工程功能的价值大于减少合
同价格对业主的好处,则没有该笔奖励费用。
5.按照计日工作实施的变更
对于一些小的或附带性的工作,工程师可以指示按计日工作实施变更。这时,工作应
当按照包括在合同中的计日工作计划表进行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