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本书特色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内容简介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目录
1 总则
2 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
3 民用建筑
3.1 一般规定
3.2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
3.3 高层民用建筑
3.4 地下民用建筑
4 工业厂房
附录a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
附录b 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举例
附录c 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条文说明
1999年局部修订条文
2001年局部修订条文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节选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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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 为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建筑物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内部装修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
1.0.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本规范规定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在民用建筑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在工业厂房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的装修。
注:(1)隔断系指不到顶的隔断。到顶的固定隔断装修应与墙面规定相同;
(2)柱面的装修应与墙面的规定相同。
1.0.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
2.0.1 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修材料七类。
注:(1)装饰织物系指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
(2)其他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2.0.2 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表2.0.2 的规定: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表2.0.2
等级装修材料燃烧性能
A不燃性
B1难燃性
B2可燃性
B3易燃性
2.0.3 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B3级装修材料可不进行检测。
2.0.4 安装在钢龙骨上的纸面石膏板,可做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
2.0.5 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注:饰面型防火涂料的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涂料防火性能试验方法及分级标准》的有关规定。
2.0.6 单位重量小于300g/m2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2.0.7 施涂于A级基材上的无机装饰涂料,可做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施涂于A级基材上,湿涂覆比小于1.5 kg/m2的有机装饰涂料,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涂料施涂于B1、B2级基材上时,应将涂料连同基材一起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燃烧性能等级。
2.0.8 当采用不同装修材料进行分层装修时,各层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