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 223-2008替代SL223-1999 内容简介
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等有关文件,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 223-1999)进行修订。 本规程共9章15节145条和2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 ——验收工作的分类: ——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成果性文件; ——验收所需报告和资料的制备; ——验收后工程的移交和验收遗留问题处理。 对sl 223…l999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对验收工作的名称重新进行划分和归类;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 223-2008替代SL223-1999 目录
1 总则 2 工程验收监督管理 3 分部工程验收 4 单位工程验收 5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6 阶段验收 6.1 一般规定 6.2 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 6.3 水库下闸蓄水验收 6.4 弓c(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 6.5 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6.6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7 专项验收 8 竣工验收 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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