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理.视唱练耳分册-初级-全国音乐等级考试音乐基础知识 本书特色
《全国音乐等级考试?音乐基础知识:乐理 视唱练耳分册(初级)》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乐理.视唱练耳分册-初级-全国音乐等级考试音乐基础知识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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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是美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一个重
要内容和有效途径。一代文豪雨果曾经说过:“开启人类智慧的宝库
有三把钥匙:一把是数字,一把是字母,一把是音符。”孔子说:“兴
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这些名言都道出了音乐教育对提高全民素质
的重要性。音乐正是借助于有节律的音响运动,塑造艺术形象,表达
思想感情,晓之于理,动之于情,感之于心,寻之于行,在潜移默化
的熏陶中,净化人的心灵。所以,音乐教育活动不是孤立的艺术,它
本质上是一种依托于文化土壤中的情感教育。
正因为音乐教育具有“丰富想象、开拓思维、陶冶情操、启迪智
慧”的功效,以中央音乐学院1 989年在新加坡开始举办社会音乐水平
考级为始,以音乐考级为标志的全民社会音乐教育在中国掀起了热潮,
并取得了可观的初步成效。然而欣喜之中也应该看到,目前所有的音
乐考级,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技轻艺”——即重视音乐演唱、演
奏的表演技能学习,而轻视或忽视音乐艺术美感及其基础理论知识养
成的弊端。
为了培养音乐爱好者在学研专项表演技能的同时,也不断深
化对构成音乐美的基本元素的认识,*终提升他们深层次
的音乐鉴赏能力与美感趣味,并真正构建起一套融社会音
乐教育、学校音乐教育与家庭音乐教育于一体的综合
音乐教育模式,教育部考试中心与中央音
乐学院合作,共同推出了“全国音乐等
级考试”。
为这个等级考试,中央音乐
学院重新组织专家,对各项音乐
表演技能的等级考试,根据以往的考级经验进行了更为科学合理的调
整,编排了新的教程,还特别设置了较为规范和系统的“音乐基础知
识”考试项目,并编写了相关各等级的教程。
作为‘‘音乐基础知识”中学习音乐者必须掌握的“乐理”视唱练..
耳”,是中央音乐学院社会音乐水平考级既有的项目。针对以往儿童在
这项学习中普遍感到较为单调枯燥而难以进步的情况,这次新教程的
编写,结合了少年儿童不同年龄段的心理特点,融入了动漫及多媒体
等新颖有效的教学手段,赋予了它“音乐性”、“趣味性”、“创造性”等
新的特点,使之更容易接受。至于新增设的旨在培养和提高音乐学习
者的音乐素养的“音乐常识”,则通过浅显生动的文字语言,丰富璀璨
的音响和绚丽多彩的画面,声像并茂地来介绍中外古今丰富多彩的音
乐文化形态和知识。可以相信,在“全国音乐等级考试”中,“音乐基
础知识’’等级考试的介入,将会从多角度提高我国音乐学习者的综合
音乐素养,这也是中国音乐教育水平提升到一个崭新高度的体现。
我们期待着“音乐基础知识”等级考试及其教程,能在音乐等级
考试,以及*终提高中国国民音乐文化素质中发挥积极作用,并产生
广泛的影响。也希望所有使用这套教程的教师和同学,对其中所存在
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宝贵的意见,以便我们进一步修改,使之不断完善。
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全国音乐等级考试委员会主任
中央音乐学院院长兼考级委员会主任
王次熠
2007年1 0月
前吉
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中央音乐学院联合举办的“全国音乐等级考试”
分两大项进行:一是声乐、器乐的专项表演技能考试;二是音乐基础知
识考试。
“音乐基础知识考试”分为两个组成部分:一是为培养和提高业余音
乐学习者的音乐素养,介绍中外古今丰富多彩的音乐文化形态和知识的
“音乐常识”;另一组成部分即本书“乐理·视唱练耳”。两者均分为初级、
中级和高级,并与各级专项音乐表演技能考级相应配套:即“初级”与某
一专项音乐表演技能的一、二、三、四级的考试相对应,“中级”与五、
六、七级的考试相对应;“高级”与八、九级和演奏级相对应。
“乐理·视唱练耳考试”包括音乐学习者必须掌握的基本乐理和视唱练
耳的技能和方法。其中的“视唱练耳”,就是一种将所见的乐谱如何转化成
演唱、演奏,以及将所口斤到的音乐如何记录成乐谱的技术性训I练。而“基
本乐理”,则是对乐谱上的符号及一些相应的概念性名词,如何体现作为音
乐的音及其关系的理论阐释;或换言之,就是解释乐谱为什么要把音乐这
样记录下来的理由,以及记录乐谱所必要的、国际通用的规范。
对于音乐学习者,掌握“乐理·视唱练耳”的必要性,就如同学习
语文的识文断字。只有在真正了解了每个字正确的书写方法,又明白了字
词和句子的含义后,才能进行声情并茂的朗读与完整无误的听写。学习
“乐理-视唱练耳”的*终目的,是希望音乐学习者在掌握这些音乐*基
本的技术元素,及其基本组合运用产生的音响效果后,能培养起他们的
“音乐感觉”——就像懂得了识文断字后,不仅能在阅读中欣赏和感受到
诗词美文的妙处,甚至能用动人的文字,将内心的思想情感的体验或冲动
表述出来一样——具有“音乐感觉”的人也是如此——他(她)不仅能将
看到的乐谱或听到的音乐,通过想象与自己的思想情感体验相联系,从而
加深对这个音乐作品的理解,并作为一种新的诠释和再创作,转化应用于
自己的演唱或演奏;甚至能自如运用音符,感人地宣泄和传达自身心灵
深处的情绪波澜。总之,学习“乐理·视唱练耳”,掌握了音乐的基本技
术环节,*终是要转化为驾驭音乐的能力。
《乐理·视唱练耳分册》(初级),适用于正在学习声乐或器乐,参加
或准备参加全国音乐等级考试,达到或接近初级水平,年龄在9岁左右或
小学三年级以上的音乐学习者。也可供音乐爱好者作为音乐启蒙读物。
以往作为主要是技术训l练的“音基”学习,曾使得一些小朋友在学
习过程中有过“音乐是快乐的,音基是痛苦的”的感慨。为了解决这个问
题,本教程的编写和教学方法的设计,在坚持按照教育科学规律,合理安
排教学进程,确保通过初级阶段教程的学习,达到规定专业音乐水准的前
提下,充分考虑到了这个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
一是加强了“音乐性”。本教程所采用的供学生聆听的音响,来源于
日常实际音乐中的乐器演奏或人声演唱,而不仅仅是单调的钢琴。他们将
在直接感受和领略音乐美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体会并掌握这些音乐*基
本的技术元素,而不会把“音基”学习过程的回忆,噩梦般停留在全是钢
琴轰隆隆的混响,以及音符像糖葫芦堆积成串的繁难计算中。
二是赋予了“趣味性”。本教程既科学地规划了教学进度和每个新内
容的课时,同时根据儿童的特点,设计出了不同的游戏化很强的练习方
法,并通过为每个新内容设定一个有着特定色彩的动画“形象大使”,结
合活泼、生动的多媒体教学手段,引导孩子进入新的学习环节,使教学内
容在他们的兴趣盎然中潜移默化地进入脑海。
三是在教学上突出“合作性”。本教程的教学采用集体课形式,孩子
得以在与身边的小伙伴一起参与游戏,以及相互呼应、对比和陪衬过程
中,进行快乐的“舞台”式的协作,从而在愉悦和谐的氛围中,使学习不
断得到提高,又能使他们稚嫩的心灵得到团队彼此充实的温润。
四是开启孩子的“创造性”。音乐(尤其是器乐)本身就是富于想象
力和创造力的艺术,而儿童无拘无束的天性,决定了他们有着惊人的想象
力和创造力。本教程的学习进程设计,注意到了启发孩子们在参与中充分
发挥自己在音乐上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在学以致用与活学活用中,让每个
音符都成为孩子们自己心灵真实倾诉的声音。
“音乐是快乐的,学习‘音基’也是快乐的。”我们*大的愿望,是
看到孩子们在学习音乐的整个旅途中,都洋溢着天真快乐的笑脸,从而把
美好的音乐永远珍藏在他们的记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