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规与政策 内容简介
《旅游法规与政策(第二版)》是高等院校旅游学科主干课程通用教材。全书分为14章,详细介绍了我国旅游法规的背景、内容和实施情况,结合*新的法律法规条文,用具体案例说明法律条文的内涵,还适当介绍了国际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并配有案例分析、练习题和法律原文,方便学生使用。《旅游法规与政策(第二版)》可作为高等院校旅游学科本科生教材,亦可作为高职高专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教学参考用书和旅游企业培训教材。
旅游法规与政策 目录
**章 旅游法规概述
**节 法的基本知识
第二节 旅游法概述
第三节 旅游法律关系
第二章 宪法的基本知识
**节 宪法的基本认识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制度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
第六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徽、首都
第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节 旅游法概述
第二节 旅游法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法律责任
第四节 旅游法的不足
第四章 旅行社经营管理法规
**节 旅行社的界定
第二节 旅行社的设立与审批
第三节 旅行社的管理制度
第四节 旅行社的经营要求
第五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
**节 导游人员基本常识
第二节 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节 导游人员的行政管理
第六章 旅游饭店管理法规
**节 旅游饭店管理法规概述
第二节 旅游饭店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节 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制度
第四节 绿色饭店
第五节 食品安全管理法规
第七章 旅游纠纷及纠纷解决法规
**节 旅游纠纷概述
第二节 旅游纠纷的调解
第三节 旅游投诉
第四节 旅游纠纷的仲裁
第五节 旅游纠纷的诉讼
第八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规
**节 旅游资源法规概述
第二节 旅游资源的调查与评价
第三节 旅游资源的管理与保护
第四节 旅游环境的法律保护
第九章 旅游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节 旅游交通运输法规概述
第二节 航空运输管理法规
第三节 铁路运输管理法规
第四节 公路运输管理法规
第五节 水路运输管理法规
第十章 旅游安全管理法规
**节 旅游安全管理概述
第二节 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三节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四节 外国旅游者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
第十一章 国际旅游管理法规
**节 国际旅游管理法规概述
第二节 出入境管理法规
第三节 世界遗产的国际保护
第十二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第三节 经营者的基本义务
第四节 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第五节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第六节 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旅游合同管理法规
**节 旅游合同概述
第二节 旅游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第三节 旅游合同的履行、担保与变更
第四节 旅游合同的撤销与终止
第五节 旅游合同的争议与责任
第十四章 旅游产业政策
**节 旅游产业政策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旅游产业政策的制定
第三节 旅游产业政策的内容
学习与思考
附录 主要旅游法规
参考文献
修订后记
旅游法规与政策 节选
《旅游法规与政策(第二版)》: (三)旅游投诉的受理程序 1.投诉者提出投诉请求。 旅游者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请求保护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为90天,从旅游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开始计算。也就是说,投诉者提出旅游投诉请求应在旅游结束后90天内提出,超过90天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旅游投诉以书面投诉为原则,以口头投诉为例外。旅游投诉可以是单个人进行的投诉,也可以是多人进行的共同投诉;可以由旅游者本人进行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 (1)书面投诉。投诉者提出旅游投诉请求时,一般应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递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信)。投诉书一式两份,应载明下列事项: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国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投诉日期;被投诉人的名称、所在地;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2)口头投诉。投诉事项比较简单的,投诉人也可以口头投诉,由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记录或者登记,并告知被投诉人;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可以口头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并进行记录或者登记。 (3)委托代理投诉。投诉人也可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但是应当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权限。 (4)共同投诉。共同投诉是指投诉人四人以上,以同一事由投诉同一被投诉人的旅游投诉。 对于共同投诉,投诉人可以推选一至三名代表进行投诉。代表人参加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投诉过程的行为,对全体投诉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投诉请求或者进行和解,应当经全体投诉人同意。 2.审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接到投诉书或者口头投诉后,应审查该投诉是否符合投诉条件,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处理。 (1)予以受理。投诉符合条件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2)不予受理。投诉不符合条件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向投诉人送达《旅游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转移受理。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旅游者的投诉无管辖权的,应当以《旅游投诉转办通知书》或者《旅游投诉转办函》,将投诉材料转交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书面告知投诉人。 ……
旅游法规与政策 作者简介
田勇,江西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旅游未来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江西省吉安市旅游局副局长,著有《旅游法规概论》、《旅游法规与职业道德概论》、《旅游景观开发与研究》等,主持国家旅游局“东南沿海后花园旅游圈区域旅游战略规划研究”等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