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
新时代做好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在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础。学校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阵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又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性事业。因此,在学校持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构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共同体,呼唤学术理论全面纵深指导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校本化实施。对此,学校需要做到校领导思想认识到位、师生学习宣传到位和教育教学活动落实到位。这就需要决策层的全面解读与政策指导、学术研究层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层的及时反馈。因此,还需要构建一个以学校教师为主体的基层教育实践者、以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者为主体的决策者和以高校学者为主体的学术研究者“三位一体”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共同体,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考虑到区域差异和校际差异,需要寻求高校学术理论全面纵深指导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校本化实施,更需要基层教育实践成果反馈于高校学术研究以便深化学术理论,同时需要决策者层面基于区域教育实情,全面解读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相关政策。只要共同体成员各司其职、统筹协调推进,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有机融于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根本问题的过程中,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将全面深入持久地进行校本化实施,进而全面系统地开展好“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五个认同”(认同伟大祖国、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认同中国共产党、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着重开好历史课、思政课,特别是政治史和文化史,让各族师生认识到我国悠久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灿烂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伟大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
创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信息平台,做实宣传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教材、进课堂和进头脑。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强调,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各族师生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在现实情境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因宣传载体缺位有时落实不到位。例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需要大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国民教育、道德建设、文化创造和生产生活。因此,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全过程,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等多位一体的教育信息平台。从具体操作层面来看,一是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打造实体化的宣传载体,把互联网空间建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平台;二是在小学高年级和初中开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题课,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中强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在高校、职业院校开设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课程;三是中小学统一使用国家组织编写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材、自治区组织编写的地方补充教材和现代教学资源,并全部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让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在青少年头脑中生根发芽,帮助青少年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前途、中华民族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帮助其了解“中华民族一体多元格局”,了解中华民族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树立民族平等共生意识,筑牢民族团结的思想根基。
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联动机制,促进师生族际交往交流交融持续深入实践。每个人都应该有民族团结进步意识,但由于各民族间存在差异性,族际交往时容易产生一定的心理距离。因此,从逻辑上来讲,各民族之间有互动才有磨合,有磨合才有相互包容,有包容才有相互认同,有了认同才有融合。特别是在民族地区,应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教育工作主线,以各民族学生为主体,拓展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方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面深入开展。这也就需要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牵头构建学校、家庭和社区(村)教育“三位一体”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联动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师生学习和生活的全过程。只有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村)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村)环境,积极营造各民族师生和人民群众共学共享的社区(村)条件,开展各民族师生交流、培养和融洽感情的教育实践活动,才能铸牢师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族际交往是构建和谐族际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族际关系和增进社会认同的中介系统。因此,要搭建促进各民族师生沟通的文化桥梁,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有效促进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开展富有特色的师生与社区(村)群众交流活动,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平台。此外,需通过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来增进教育所蕴含的福祉,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夯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经济基础和物质基础。
融通“手拉手结对互访互学关系”,坚持民族学校与普通学校协作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各民族文化间性决定了各民族师生之间的交往程度,族际交往频次过少会阻滞族际关系的增进,从而阻滞民族团结进步。通过“手拉手、心连心、促团结、促和谐”的互帮互助、互访互学和互促互进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各民族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相互交往、相互了解、相互尊重和相互认同,实现校际和民族之间共同进步和共同发展。在民族地区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实施过程中,尚缺乏主体维度的“谁来教”、客体维度的“谁来学”、内容维度的“教什么”和机制维度的“怎么教”,即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施存在教育实践有悖政策规约的困境。因此,国家应专门出台常态化制度及政策文件,通过政策规约和经费保障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遍地开花。中央和地方联合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师岗位设置标准,以便有理有据、有质有度地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国家和地方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提出统一要求,规范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及课时数量,切实增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实效性。
“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式,只有基层学校“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方能不断铸牢各民族师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作者单位系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苏德系该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系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重大项目[2020QT015]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