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中,“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有高质量的教师,才会有高质量的教育”,是推动我国师范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基础教育教师队伍质量的根本遵循。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今年4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强调“兴国必先强师”,其中“加强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是一个重要方面。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是我国师范教育体系高水平、整体性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设公平而优质的基础教育、实现乡村教育振兴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这是一份大国教师教育发展的中国方案。
协同提质计划的政策设计具有如下特征:
战略目标清晰。协同提质计划针对直接服务于我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基础教育教师培养的师范院校,旨在提升其教师培养的质量,更好促进乡村教师队伍质量的整体提升。具体而言,该计划依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地方高水平师范院校为832个脱贫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定向培养本科层次师范生,实现到2035年为每县培养100名左右高素质教师的目标。
6所部属师范大学和4所双一流省属师范大学构成10所“牵头”师范院校。在牵头院校(1)与提质院校(N)之间,还有一些省属的较高水平师范院校(M)作为“协同帮扶”院校加入到组团队伍。这些院校的加入,不仅能够分担牵头院校的帮扶压力,在一些“提质”院校的具体需求,如学院“升大”、硕士点建设、创建博士点、省内一流学科建设等方面,还能够提供更为务实的支持。“1+M+N”的组团帮扶新模式,是对以往院校帮扶工作成果的吸收和升级,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不同发展水平师范院校的比较优势,激发师范教育体系中不同层次院校的发展活力。
注重循证决策。协同提质计划的制定以扎实的研究依据为支撑,提供了一个面向2035年教育现代化的循证式教育决策的范例。
专家团队对2001年6月教育部启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及相关援青、援疆、援藏政策以来,六所部属师范大学的相关支援工作材料进行了细致的收集和梳理,总结提炼了较为成熟和有效的帮扶模式:以定向培养博士、进修培训、交换交流为核心的师资队伍质量提升模式;以规划指导、学位点建设为核心的学科建设能力提升模式;以科研合作、课程共享、合作培训基础教育教师为核心的区域性教育发展平台建设模式等,这些模式为协同提质计划中组团方案的指导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模型。
其次,在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指导与授权下,专家组利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的基本数据,对上述脱贫县和陆地边境县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的供给数据开展研究,掌握了地方师范院校对这些欠发达地区的乡村教师培养所作贡献的数据,并论证了维护地方师范院校的师范初心与提升地方师范院校的办学质量对于我国教师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这些成果为研制协同提质院校遴选依据和引导“一团一案、一校一策”的制定提供了有效支持。
凸显政策导向。教师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动力源泉,协同提质计划体现了建强做优教师教育的鲜明导向。
首先,协同提质计划旨在加强师范教育的“初心”和“使命”。在近40年中国师范教育发展的历程中,一度出现过淡化师范色彩乃至去师范化的现象。“提质”院校的遴选过程就体现了对这一现象的反思,那些始终高举师范旗帜、坚守师范主业的师范院校受到了计划的优先关注。
其次,协同提质不仅是“扶弱”,更在于推动我国师范教育协同“共赢”发展机制。高水平师范大学并非纯粹的输出者和贡献者,这些院校的青年教师通过到“提质”师范院校支教、调研、课程共建、合作研究或培训,与“提质”师范院校青年教师结成合作伙伴,能够在更大范围内了解国情,提升思考和研究教育问题的格局,构建关于教育的更多文化理解和本地知识。这些院校的学生或职前教师也借此进入了更为丰富的教育实践场域。在此意义上,协同提质是我国师范教育系统的一个整体性发展行动。
再次,探索地方师范教育发展的多主体支持路径。协同提质计划是我国为数不多的由国家部委、公募基金和非公募基金共同发起的一个多类型资源支持大学办学的案例,所参与的院校数量多,且覆盖了教育部直属院校和地方所属院校等不同管理权属类型。“协同”包含多个层次的含义:国家—地方、财政投入—捐助基金、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接轨国际的高水平大学—服务地方的普通院校、城市基础教育—乡村基础教育……其运作过程和实践效益都值得教育部门、公益组织、学术界观察和总结。该计划也将是一个广泛吸纳多种办学资源提升教师教育质量的有益探索。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教师发展学院党总支书记、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家工作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