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学校都在开展校园运动会。在体育越来越受到重视的背景下,我们应该对运动会有更深入的思考。一段时期以来,校园运动会的比赛项目被一再削减,时长被不断压缩,主题被过度泛化,运动会本身对学生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大不如前。
回顾过去的20年,校园运动会的名称多次更迭。从最初的“秋季田径比赛”到“校园运动会”,再到时下风行的“校园体育节”,单从名称的变迁来看,以体育为主题的运动会,其内涵没有得到丰富,外延却无限扩展。现在的运动会,给我们留下最深印象的往往是载歌载舞的入场仪式,或是某篇热情洋溢的赛场“通讯稿”。
造成这一局面,我认为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方面出于安全考虑,铅球、铁饼、标枪等带有较大风险的项目被“开除”出运动会,“田赛”仅保留跳高、跳远两项作为代表,“径赛”中的男子3000米长跑因耗时过长、观众热情不高、赛后学生身体恢复存在不确定性等原因,也被“请”出了比赛项目,“田径运动会”徒有虚名;另一方面为兼顾公平,营造人人参与的热烈气氛,学校举办运动会时,趣味性、娱乐性项目越来越多,艺术表演成为首选。
体育具有竞争性,参赛者在同一标准下有显而易见的输赢,运动会入场表演则应归入艺术类范畴。遗憾的是,时下体育节对此却乐此不疲。就班级参加体育节评比的实际情况来看,只要入场式搞得好,通讯稿写得多,家长送来的饮料食品够气派,班级就能在体育节评价中拿高分。参赛项目少点,比赛得分低点,对班级参与体育节的成绩影响甚微。
体育与美育虽多有交叉,但其边界还是存在的。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出体育工作要“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美育工作则须“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两个文件表述的区别印证了不能将体育与美育混为一谈。
校运会作为体育工作的重要表现形式,首先应该恪守体育主题。为此,学校要有明确的导向和指引,既不追求运动会上的“歌舞升平”,也不主张艺术节里的“争先恐后”。这样,体育与美育才能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舞台”,才能绽放各自的光彩。
校运会是一年一度的校园盛事,更是检阅学校体育工作成效的重要窗口。为此,要确保体育在校运会的主体地位,厘清体育与艺术表演的边界,还校运会本来面目,这也是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重要抓手。
(作者系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