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论·关注“县中振兴”系列评论之三
作为基础教育末段的县中,为守护地方教育的起点公平、实现区域教育发展的均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当地老百姓来说,县中是实现教育公平这一期望的重要寄托。
办好教育师资是关键,县中也不例外。用优秀的教师去培养优秀的学生,才能让学生更优秀。振兴县中需要立足长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而且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县中在区域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对县中教师队伍的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县中教师团队建设,要特别给予信任与尊重,既要严格要求又要有人文关怀。
注重人性化管理,留人先留心。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教师,让每位教师都能感受到被尊重、被信任。增强教师的幸福感、存在感、归属感。在强调教师自律自觉的同时,充分保障教师的个人自由、学术自由;要善待那些特立独行、富有个性的教师,允许教师在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在时间安排上有一定的弹性。创造各种条件,满足教师的精神需要、情感需要和事业发展的需要。营造良好的学校文化和教师文化,尊重教师职业特点和专业发展规律,注重激发教师发展的内在动力,最大限度激发内在的潜能。
拓宽师资培养路径,保持高素质教师团队的相对稳定。在重视高薪聘请和引进名优教师的同时,更加重视本土教师的培养与扶持,创设各种培训、学习机会,为不同层级的教师提供展示、出彩的平台。可以设立名师“校龄补贴”,对长期服务于县中的名优教师,按不同的档期在服务到期时一次性分别给予不同档次的校龄补贴;与高校建立师资培养的良性互动关系,除了高薪引进名优教师、向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引进应届优秀毕业生外,还可以立足长远,从县中应届毕业生中筛选与培养具有优秀教师潜质的苗子,引导这些学生经过高校深造以后回母校效力。
要理顺地方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关系,推进依法治校。地方政府要增强对教育管理和教学工作规律性、专业性、系统性、复杂性的认识。既要做好县中以及整个区域基础教育发展的坚强后盾,保持经费与政策的倾斜,又要做到不缺位、不越位,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校长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的带头人,担负着引领学校和师生发展的重任。要还权于校长,坚持职责、义务与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尤其是在学校的人事自主权等方面,减少政府直接插手学校事务,防止学校管理行政化倾向,推进教育家办学。掌握教师专业素养要求,明确教师权利与义务。只有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才能充分调动校长和学校教师的积极性,使其自我加压,精益求精,推动学校可持续、有特色地发展。
教师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就是讲政治的最重要表现,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最重要体现。要减少非教育事务对学校的干扰,为县中教师安心教学、潜心育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在,教师负担并不轻松,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好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要求,禁止各种无关教学的检查、评比、考核、填表等进校园,干扰、挤占教师宝贵的精力与工作时间。
加大力度落实教师法有关教师待遇的规定,增强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吸引力,适当给予县中政策倾斜。要进一步改善教师的经济待遇和社会评价。在一些“县中塌陷”比较明显的地区,有“重教而不尊师”的倾向。似乎当地也重视和发展教育事业,比如视教育为重大民生,对当地的清北录取人数和一本录取率十分关注,也不乏大手笔投入资金造校舍、建学校等。但教师待遇的改善方面却显得不尽如人意,在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发放等方面,教师与当地的公务员之间总有那么一截的差距,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拖欠教师津贴奖金的情况。这种状况都必须改变,教育经费的投入要真正实现“由物到人”,真正做到尊师重教。
(作者系浙江省义乌市教育研修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