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教育工作者与学生无时无刻不在发生教育与被教育的作用。在这一作用的过程中,教育工作者向学生传递各种教育信息,这些教育信息作用于学生后产生的结果,往往取决于落实这些教育信息的方法和途径。如果教育工作者只是将这些教育信息照本宣科地传递给学生,便是缺乏育人意识。教育工作者必须抓住教育契机,设计既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又符合学生身心成长规律的主题教育活动,从而实现教育信息的传递,同时达到预期教育效果的目的。
比如,如何督促学生落实“就餐排队间隔1.5米以上”防疫要求。如果班主任只是组织学生学习这一规定,那么学生就餐列队时,间距依然会与往常一样。因为绝大多数学生只顾着如何能快速领到饭菜,根本不会想到防疫要求。如果有值日教师在旁边指挥,效果还能好点。对于大部分学生来说,头脑中只有“保持间距”这么一个概念,至于是1.5米、1米还是0.5米根本就没有记住。采取这种安排方法的教育工作者,明显缺乏育人意识。
如果班主任在接到这一要求后,马上着手构思落实方法,积极准备落实方案,就可以说具备了育人意识。比如,班主任可以将1.5米的参照物展示给学生,让学生有直观认识,然后再提出要求;可以在网上下载病毒如何快速传播的视频,给学生留下深刻震撼的感性认知,再做一些强调和要求,就能将1.5米安全距离的信息传递给学生,产生预期的正向效果。这样做的班主任就是具有育人意识,尽管方法不同,但都会产生良好效果。
对于教育工作者而言,学生在学习上能否产生预期的正向效果,取决于教育工作者是否具有强烈的育人意识,从某种意义上说,育人意识就是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担当精神。而育人意识也是一所学校内涵发展的原动力,如果一所学校的教职工都具有强烈的育人意识,以身示范,这所学校一定会充满育人的正能量,会在潜移默化中完成教育使命。
因此,教育工作者必须树立“事事是教育”的强烈育人意识,才能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时捕捉教育契机,完成教书育人的责任与使命。
(作者单位系陕西省富平市迤山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