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减负清单”制度上花大力气。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特别要求,省级党委和政府要列出具体“减负清单”,扎实推进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取得实效。推进过程中,陕西、山东、天津、南京、无锡等省市级教育部门陆续出台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不断将减负内容具体化。今年9月,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南京江北新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20条》,“减负清单”离一线教师越来越近。
为什么要持续推进“减负清单”制度?在以往的操作中不难发现,一些减负倡议或减负禁令很难真正落到实处的原因,一是关键概念的模糊性表述降低了政策执行力,二是统筹规范缺乏量化降低了政策参照力。由此观之,开出一份更细致、更具体、更具操作性的“减负清单”,将会对教师减负产生重要意义。比如对于社会性事务的定义,广西就明确提出,开展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上街执勤,不得摊派参加志愿活动的指令性任务;海南也明确表示,乡镇、街道社区对教师参与有关活动所提要求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学校有权予以拒绝。有了这样的具体参考,教师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自然能得到保障。
我在学校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也参与一部分行政管理工作,我切身的感受是,教师的负担与学校的负担既有捆绑性又有叠加性。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各种工作群、公众号和App应运而生,上级管理部门不分时段推送、强制参与的活动、紧急完成的报表等首先下发至学校层面,学校只能按部就班继续分配给一线教师,此乃捆绑性。一些活动不仅要做,还要做出特色,做出亮点,做出花样,不然就会在总结会、推进会上通报批评,如此一来,学校就只能“加码”分配给一线教师或一线班主任,此乃叠加性。工作任务既捆绑又叠加,一线教师无疑“压力山大”。
既然学校的任务由教育行政部门分配,教师的任务由学校安排,那么教师减负的直接着力点就应该落在学校,学校减负的直接着力点就应该落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所以,我认为在县区教育管理层面和学校层面分别建立健全教师“减负清单”制度,从直接着力点出发,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动作为,由学校管理者积极推进,才能让教师“减负”叫好又叫座。
什么样的“减负清单”能让学校有依据,让教师有参考?一要广泛征求学校意见和教师意见,要从化解教师工作和生活双重压力入手,以了解教师诉求、倾听教师声音、回应教师关切、归还教师时间为原则,确定具体内容;二要确保“减负清单”制度落地有声执行有力,教师减负不能只做表面文章,需要久久为功、持续推进,最好能引入第三方监管,畅通投诉举报平台,对“减负清单”明令禁止还视而不见、“强买强卖”、明知故犯的行为予以追究。
唯此,学校才能从容公转、有序自转,教师方能静心从教、潜心育人。
(作者单位系甘肃省兰州市第五十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