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教师培养质量,韩国政府通过法律形式建立起一套独特的招生制度、标准化的课程结构、严格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同时建立了针对教师教育机构的国家评估制度,促进教师教育机构自我完善。本期聚焦韩国教师教育体制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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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韩国教师教育体制基本完善定型,自此格外重视培养“准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提升教师素质。近年来,韩国政府大力开展教师教育改革,重视教师培养的连贯性,教师教育由单一系统转向多元系统,通过建立一系列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对各级教师教育机构进行全方位评估等,在原有基础上建立了更加完善的教师教育制度,提高教师教育质量。
小学教师培养偏重“师范性”
在韩国,小学教师培养体制被理解为封闭型,小学教师教育只限于特定大学,由两年制师范学校、两年制教育大学和四年制教育大学发展而来。1951年,韩国设立了18所国立师范学校培养小学教师,后来被改编为两年制教育大学。1984年,所有两年制教育大学全部被改编为四年制教育大学。1989年后,部分地方教育大学被撤销,整合进入国立教育大学,目前韩国共有10所国立教育大学培养小学教师。
2008年3月,济州大学合并济州教育大学后,由新设立的教育系培养小学教师。私立大学中,只有梨花女子大学培养小学教师,由小学教育系负责培养。
另外,作为综合培养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的综合性教师培训大学,韩国国立教员大学小学教育系也在培养小学教师。因此,目前韩国小学教师教育由10所国立教育大学、韩国国立教员大学小学教育系、济州大学教育系、梨花女子大学小学教育系等13个高等教育机构开展实施。
从培养人数来看,韩国小学教师培养规模自2011年后基本维持在每年4000人左右规模。
从课程设置来看,韩国小学教师教育偏重于“师范性”。以小学教育专业为例,该专业学生需要完成的教育课程分为三类:教育基本素养课程、教职要求的能力课程(即教师工作能力学习)以及专业科目素质课程(即具体教学科目的专业知识)。此外,该专业学生还要学习包括道德修养、人性教育等提升思想道德水平的课程。由此可以看出,韩国对“准教师”的学习要求非常高,这点在韩国小学教师教育课程表(见右图)中有明确体现。
中学教师培养供过于求
韩国中学教师培养机构大体上分为师范系列和非师范系列。师范系列是指以培养教师为目的设立的大学师范学院和普通大学教育系,非师范系列是指普通大学教职课程和教育研究生院。与小学教师培养机构相比,韩国中学教师培养机构经历了多次制度性变化,实现了多元化。
1945年至1949年,韩国在首尔大学、庆北大学等国立大学的师范学院培养中学教师,此后釜山大学、全南大学等地方国立大学也设立了师范学院。但是,由于师范学院设置的学科种类并不丰富,仅靠师范学院毕业生很难满足中学教师需求,因此韩国设置了补充机构。
1947年至1958年,韩国在12所大学附设中学教师临时培养所,主要负责师范学院未设专业领域的教师培养。1955年,韩国批准普通大学开设教职课程,选拔优秀大三学生进修两年教职课程,这些学生考核合格后获得与师范学院毕业生同等的教师资格。从1963年开始,韩国在全国设立多个教育研究生院,这是同时进行中学教师培养和再教育的机构,主要承担保健、营养等课程教师的培养。
与小学教师培养体制相比,韩国中学教师培养体制以多种形态发展,这与20世纪60-70年代韩国社会对有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求大量增加有关。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受到人口增长放缓、班级增设率降低、教师退休率降低等因素的影响,韩国中学教师培养机构毕业生开始出现供过于求的现象。目前,韩国中学教师培养规模与聘用规模之间的不均衡现象仍在持续。近年来,韩国考虑到教师供需问题,正在缩减中学教师培养机构的招生名额。
特殊教育教师按标准分类培养
韩国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源于1950年首尔盲人学校的师范科,1961年韩国社会事业大学设立了特殊教育科,自此韩国开始在四年制大学培养特殊教育教师。1971年,韩国首次在大学师范学院设立特殊教育科,此后特殊教育教师资格标准区分为幼儿、小学、中学等学校级别和视觉、听觉、精神肢体、肢体自由等残疾领域,并根据课程、理疗、治疗教育及职业教育等专业细分或合并,经历了多种变化。
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为止,韩国公州大学、釜山大学等2所国立大学以及檀国大学、梨花女子大学、江南大学、大邱大学、又石大学等6所私立大学开展培养特殊教育教师工作,每年培养约300名左右教师。截至2018年,韩国培养特殊教育教师的国立、私立大学共有38所,通过62个本科专业培养认证了1563名特殊教育教师。
韩国四年制大学特殊教育科,大体上可以分为幼儿进修教育、初等特殊教育、中等特殊教育。如果该大学有2个以上特殊教育专业,学生就可以通过专业学习获得2个以上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另外,在不设特殊教育系的大学也可以进行教职进修,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与残疾人康复相关的学科,如职业康复、特殊体育学科等。
从特殊教育科的学习内容看,按照学校级别分为幼儿特殊教育、小学特殊教育、中学特殊教育等。在没有区分学校级别的情况下,被认可为“特殊教育”的教师资格证中,如果学生在相关学科学习获得相当于中等级别科目的学分,就授予特殊学校(中学)教师资格证,其他情况就授予特殊学校(小学)或特殊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韩国1992年修改《教育法》,规定教育研究生院可以培养特殊教育教师,从1997年起韩国公州大学、檀国大学、大邱大学设立了特殊教育研究生院。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韩国着重提高普通教师对特殊教育的理解和专业性,从特殊教育教师再教育的角度出发,开始开设特殊教育研究生院和教育研究生院特殊教育专业课程。目前,韩国在17所大学教育研究生院设立了27个特殊学校教师培养课程,在10所教育大学教育研究生院设立了特殊教育课程。
严格规定大学教师任职资格
在韩国,没有专门培养大学教师的高等机构。由于韩国大学运行管理拥有相对较高的自主权,因此在大学教师聘任方面,各大学比较灵活。韩国大学并没有要求教师必须考取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但绝大部分高校在教师资格标准的要求上相对一致,大多数教师都是从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学历人才中选拔聘用。韩国各大学每年一般会选拔两次教授,虽然各专业的资格条件不同,但除了艺术、体育等专业外,一般情况下都要求应聘人员必须取得博士学位,另外还要求应聘人员提供最近3-5年间的研究成果,比如一些高水平大学或高水平专业会对论文发表数量有要求。
韩国《高等教育法》第六条及同法施行令第五条规定,大学教师的资格标准由《教授资格标准等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关于私立学校的教员资格,与国立、公立大学的教员资格标准相一致。
根据《教授资格标准等相关规定》,大学或专科大学助理教授必须具备大学毕业后开展4年研究及教育的经历,并作了补充说明,即使研究和教育经历中的任何一个没有达到标准,只要满足年限的总和就可以视为具备资格标准。但是,韩国现行法令上的资格标准与现实的资格标准存在差异。韩国现行法令规定,资格标准以学士和专业学士为标准,明确规定了研究年限和教育经历年限。但是,目前在大学的新教师聘用中,只有极少数大学明确以学士学位为资格标准,绝大部分大学都把博士学位明确为资格条件。
韩国大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在国家层面没有统一实施标准,但每所大学都规定了教师必须接受的研修。一名教师在被任命为助理教授后,如何升任副教授、正教授等也作了详细规定,晋升规定因大学而异。在韩国,一般情况下,一名教师被任命为助理教授4年之后就有资格成为副教授,成为副教授后5-6年有资格晋升为正教授。而每所大学都有各自规定,教师如果想获得晋升,必须满足一定的晋升条件,比如需要考核研究成果、教育成果、社会服务成果等。
大力培养未来教师
韩国国立教员大学是“韩国唯一一所引领未来教育的综合性教师培训大学”,成立于1978年12月,经过40多年建设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大学,综合培养幼儿、小学、中学教师,承担优秀一线教师进修培训、开展教育理论研究并解决教育实际问题三大功能。
韩国国立教员大学本科学部由第一学院(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教育学3个系部)、第二学院(包括韩语教育、英语教育、德语教育、法语教育、中文教育、道德教育、综合社会教育、地理教育、历史教育等9个系部)、第三学院(包括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地球科学教育、家政教育、计算机教育、技术教育、环境教育等9个系部)、第四学院(包括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等3个系部)共4所学院组成。每个教学系部都设有对应的教育研究所。研究生院下设一般研究生院、教育研究生院和教育政策研究生院。
韩国国立教员大学开设的教育课程包括教养课程、教职能力、专业素养、自选课程、师道教育等,同时学生还必须满足相应等级教师资格所要求的能力标准,具体领域及修业学分则由学校另行规定。学生在第一和第二学年学习期间有义务入住学校的师道教育生活设施(即宿舍)并完成每学期开设的师道教育课程。
韩国国立教员大学学生入学后,学校以学费补助的方式,对于学生的全部或部分入学金及学费予以减免。对于在校期间进入师道教育生活设施住宿并接受生活训练的一二年级学生,由国家负担住宿费用和被服费,支付期限为两年。韩国此项政策的目的在于鼓励学生报考教育类专业,从而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国家整体教育质量和水平。
为了使韩国国立教员大学发展成为世界级高水平教师教育大学,韩国于1997年8月7日成立了韩国国立教员大学发展基金会,为学校提供资金上的支持。截至2020年,该校已与45所韩国国内外大学和9个机构建立了姐妹关系,签订了学术交流协议,开展学术信息交流、交换学生、多学位和语言培训等计划。
总的来讲,基于教师教育的日益专业化,韩国政府非常重视教师教育的发展,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韩国的教师教育已经形成了自身特色,有效支撑了韩国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作者单位分别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理论研究所、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本文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人民满意教育的历史发展与特征分析”课题成果,项目编号:GYJ202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