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火相传守初心
弦歌不辍担使命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82年,原名为山东省济南司法学校,1985年更名为山东省司法学校,1989年更名为山东省法律学校,2006年升格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被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6年被山东省教育部门批准为“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2018年被确定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定向招录院校,2019年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为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学院先后荣获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司法部门荣记集体一等功。
崇德尚法四秩春秋
学以致用立德树人
建校40年的发展历程中,学院秉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办学理念,立足行业,面向社会,致力服务司法行政和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法警并举、文武兼备,贯通培养、提高层次,便捷入警、服务行业,教育培训、一体运行”四大办学特色,在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中不断发展壮大。
坚守政治本色,坚持依法办学治校。学院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全面提升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治校能力水平。把依法治校工作纳入学院的总体工作规划,设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形成了以学院《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制度体系。
坚持文化传承,擦亮忠诚担当底色。学院突出警务化管理特色,健全专业课教师、思政课教师、中队长(辅导员)、管理服务人员和行业企业人员“五位一体”协同育人队伍,“三全育人”格局不断完善,“教管结合”逐步深化。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警魂、炼警魄、建警观,多渠道构建政治育警良好环境,在文化熏陶中涵养师生忠诚担当精神品质。
强化“传帮带”,打造过硬师资队伍。学院始终致力于铸造“听党话、跟党走,敢担当、善作为”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从不足40人发展到在职教职工320人,教授、副教授45人,专职教师86%以上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大家比学赶帮超,涌现出一大批省级教学名师和青年优秀教师。
突出办学特色,在发展中积蓄力量。学院积极适应职业教育发展新趋势,不断优化专业布局,深化产教融合,建有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开设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等16个专业,其中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专业被国家教育部门认定为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3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优秀法治人才3.2万余名,培养出念以新、王其欣等一大批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
坚持艰苦奋斗,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学院由一个校区发展为济南燕山、明水两个校区和青岛一个交流中心。招生类型由单纯夏季招生到春夏两季同时招生、定向招录,招生渠道不断拓宽,生源结构更加多元,年招生规模由300人发展到3000人。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0余处,年专业培训规模达万人。逐渐实现了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办学质量蝶变跃升、跨越发展。
欣逢盛世当有为
踔厉奋发谱新篇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办学40周年是学院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全体师生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继承传统、拼搏奋进,稳步推进司法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持续深化党建引领文化聚魂。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推动党建与教育事业发展深度融合,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聚焦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论断、重大举措,着力在培根铸魂、守正创新、资政育人的具体实践中走前头、作表率。抢抓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重要发展机遇,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全面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要求。
把握教学规律提升教育质量。发挥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独特优势,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文明校园创建上打造鲜明特色。坚持高质量办学理念,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走精品化、特色化办学的路子。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制度标准、创新运行机制、提升育人环境、丰富办学内涵,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实现管理效能不断优化。
突出办学特色实现高质量发展。以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为牵引,以育训一体为支撑,以现代治理体系为保障,奋力推动学校事业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致力打造司法职业教育现代化“山东”样板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培训“山东”品牌,争创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流院校。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关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