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一系列法律。例如,作为教育基本法的《澳大利亚教育法》,促进教育公平的《土著教育法》,旨在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教育和保教服务国家法》,保证教育投入的《学校援助法》、《高等教育支持法》和《高等教育资助法》等。
此外,澳大利亚注重各级各类教育法律体系的细化和配套,不仅整体法律体系健全,保障每项教育活动有法可依,而且每个领域法律配套完整,如《高等教育支持法》又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机构审批法案和职业技术教育机构审批法案。
澳大利亚既通过建立国家教育标准对法律条款进行细化,又建立专门、独立机构负责监督和评估教育法律的贯彻落实。例如,专门成立澳大利亚儿童教育和保健质量署,负责落实早期教育和保健服务国家质量框架。基于上文提到的法律体系,该机构对所有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国家评估和认证。评估分为5个评定等级,分别为优秀、超越国家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标准、趋向国家质量标准和需要大幅改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