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教育规划纲要中部署的各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得到全面、深入和高效开展,教师工作在整个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战略性地位和支撑性作用均得到显著提升。其中,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实现了有序落实,成效显著。
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针对社会上反响强烈的师德问题,政府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划出中小学教师不可触犯的10种禁止行为、高校教师的7条红线,提出“六个严禁”,将师德建设推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选树了诸多师德典型。
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幅提高。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改革,完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主要表现为继续调整师范院校布局结构,基本形成了以师范院校为主、综合大学共同参与的教师培养格局。5年来,遴选支持长江学者829名,覆盖除海南省外的全国30个省(区、市)的166所高校。同时,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高素养职教教师。
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提高。一是开展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2010年起每年一届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得到中央的极大重视;二是推进落实绩效工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全面落实,多数地区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实施稳步推进;三是提高农村教师生活待遇。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补助标准较高的农村地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增强,初步出现了城镇教师愿意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情况。
农村教师呈现出新面貌。全面规划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颁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把“发展乡村教育”置于“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的战略高度,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水平和职业吸引力,整体提升农村教育的质量,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培养补充农村教师。在中央政策示范引领下,目前全国有24个省份采取在学免费、学费返还等方式,实行地方师范生免费教育,每年约有3.4万名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比2009年增加75%。
编制职称向农村教师倾斜。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和教学点,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办法核定编制,确保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教师职称评聘向农村教师倾斜,按照新的评价标准和办法评聘中小学正高级教师806人,其中县级以下农村学校教师240多人,约占总数的30%,拓宽了农村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
提升农村教师专业能力。5年来,国培计划培训农村教师706万余人次,占96.4%,完成对640多万中西部农村教师的一轮培训;2015年集中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校长培训,培训200万人。每年组织连片特困地区2000名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参加国家级培训。
教师管理制度持续创新。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提高教师准入门槛,破除教师资格终身制,提升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
全面推开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9个地级市、11.2万多所中小学校(含幼儿园)、387万多名中小学教职工参加试点。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并向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加快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出台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以及幼儿园园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普通高中学校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印发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标准等,填补了许多历史空白,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由84个标准或规范组成的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
加快建设全国教师管理信息平台。形成了幼儿园、中小学、特教、中职、高职高专和本科院校6套指标体系,开发了包含教育部、省、地市、县、学校和教师本人的6级用户核心信息管理系统,试点运行成功,推进教师管理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本文摘自《教育规划纲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专题评估结果报告》,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师队伍建设第三方评估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