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各地持续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政策
本报讯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省(市、区)发出提醒函,要求各地切实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简称“不低于”)落实工作,在发放2021年年终奖励性补贴及安排2022年度财政预算时,确保“不低于”持续落实落地。
提醒函提出三条明确要求:一是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列为政府必保支出。各地要强化省级统筹,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和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落到实处,持续兑现“不低于”。二是畅通民意渠道。省、市、县三级政府都要建立和畅通教师投诉、举报渠道,让教师有渠道了解政策、有平台合理投诉、有机会消除误解。特别是在发放2021年年终公务员和教师奖励性补贴时,要加强政策沟通,把解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各省份要加强监测和核查,对个别未实现“不低于”或者新欠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县(市、区),严格执行《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将继续密切关注各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将实行挂牌督导。(师闻)
教育部通报湖南3所民办初中违规招生查处情况
本报讯 日前,教育部指导湖南省教育厅查处了湘潭市湘潭县三所民办初中违规招生问题,并就有关情况发布通报。
据悉,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湘潭市湘潭江声实验学校、凤凰初级中学、天易中学三所民办初中在正常电脑随机录取之外,超计划为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693名学生办理了录取和缴费手续。该行为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民办学校招收学生应当遵守招生规则”的规定,也违反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禁令”中关于“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的规定。湖南省教育厅认真贯彻中央有关规定,高度重视、严肃查处,在充分调查取证基础上,会同有关地方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湘潭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江声实验学校党委书记作出免职处理,对三所民办初中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清退违规招录学生和所收费用,同时核减三所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计划。目前,当地教育部门已指导三所学校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妥善安排违规招录的693名学生按规定要求到其他学校就读,保证不让学生辍学。
通报指出,各地各校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同招”等政策,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招生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先改善、着力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师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