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教师的职责是教书和育人,但我以为,当下教师教书的权利很小,育人的权利却很大。
之所以说教师“教书”的权利很小,是因为教师上课时间、地点、内容、进度以及学生成绩的评定都不自由,“谈惩”更是“色变”。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上课,既不能晚上课,也不能早下课,更不能随意调课停课;课堂教学内容也不能想讲什么就讲什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批改试卷、评分更不能任性,必须严格按照事先制订好的评分标准进行,有的学校甚至要求把每堂课布置的作业题目都写在教学进度表里,上课时不能随意删减或增加。这样一来,貌似教师的权利就剩下维持课堂教学秩序、表扬和惩戒学生了。而这其中的惩戒权尤其难以把握,“惩”得轻了往往无济于事,“惩”得重了自然会对学生身心产生伤害,一不留神可能变成众矢之的。
如此说来,似乎教师的自由太少了。但在我看来,作为教师,有一种权利可以挥洒自如——那便是育人的权利。记得有一次,我在批改作业时发现,班里有12个学生抄袭作业,连笔误都一模一样,让我忍俊不禁。尽管我让他们重做了作业,但却用3个晚自习的时间给他们讲评作业,用严慈相济的方式感染他们。此后,学生们再没有发生抄袭作业现象。
还有一次,我在课堂考勤时发现一个女生连续两次旷课,便“动情”地在课堂上说:“请转告这位同学,老师真诚地邀请她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光顾我们的课堂。”下课后,我一方面向班主任了解她在校的整体情况;另一方面从其他科任教师那儿了解她的学习状况。真的不能改变吗?于是,我发自内心地关怀她、询问她、了解她。就这样,我终于得知,她旷课的原因是为了多陪伴即将去世的爷爷。这样真挚的孝心却被旷课的表面行为而掩盖,让作为教师的我深感愧疚。接下来,我告诉她,每一次她去陪伴爷爷,我都愿意为她补课。而她,也在努力着,之后很少旷课。
事实证明,我们能做的还有许多,教师开启一扇门,后面都是一个不可估量的宇宙,都是一个无法预测的未来。
只要拥有走进学生心灵的那把钥匙,教师的权利将无限大。
(作者单位系南京科技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