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亚文) 8月25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6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发布2015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介绍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时说,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2015年,全国累计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学生(幼儿)8433.31万人次(不包括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和营养膳食补助),累计资助金额1560.25亿元,比上年增加138.97亿元,增幅9.78%;2015年,全国约1.24亿学生享受国家免费教科书政策,平均覆盖率为89.85%。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更加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延长至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还本宽限期由2年延长至3年整,继续攻读学位和因病休学期间实行财政贴息,提出建立还款救助机制,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实施救助;高中教育阶段国家助学金标准从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更加完善,上海、江苏、福建、广西等省份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范围,将政策覆盖范围扩大至非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全部寄宿生;针对建档立卡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资助更加有力,贵州、山东、重庆、陕西、甘肃等省份专门针对建档立卡学生制定了资助政策。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我国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制度上实现了所有学段全覆盖,实现了公办与民办学校全覆盖,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据悉,在财政、教育等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江苏省、四川大学、贵州省盘县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分享了他们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的创新经验。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实施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政策的基础上,政府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学生需求等因素,建立资助动态调整机制,解决困难学生的难题,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