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特色的校企命运共同体,产业学院的重要性正在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教育部和工信部启动了面向应用型本科院校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产业学院试点项目,各地教育部门出台了诸多支持政策,全国上下出现了校企共建产业学院的热潮。
由于产业学院历史短、经验少,很多学校不知道为什么要建、如何建产业学院,只能跟风建设,热情高、办法少,导致很多产业学院虚化不实。笔者认为,目前大家过度关注产业学院的“学院”逻辑,忽视了“产业”逻辑,而“产业”逻辑恰恰是成功的关键。建议大家从行业企业的行为动机出发去思考产业学院的职能和建设思路,只有如此才能建成中国特色的校企命运共同体。
学徒培训市场失灵是全球技能人才短缺的主要原因
著名人力资源公司万宝盛华公司2020年发布了调查报告《缩短技能差距:深谙员工诉求》,通过对44个国家和地区的24419家企业的调查发现,全球人才短缺正在加剧,工程师、IT人员、技术工匠、技术人员、专职人员、医疗保健等专业技术型人才短缺严重,均位列最难填补的十大职位,其中技术工匠短缺排名第一。
什么原因导致技术工匠的短缺?按照经济学理论,当市场存在短缺的时候,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就会上升,刺激供给量增加、需求量下降,最终实现供求均衡。技能人才的短缺说明技能人才培训市场供求机制失灵了。
当企业出现技能人才需求时,企业要么自己培训员工,要么从同行业的公司挖人。在员工可以自由流动的情况下,一个公司培训的熟练员工可能被竞争对手挖走,因为对手公司没有承担培训成本、可以支付更有竞争力的薪酬。当越来越多的公司采取挖人战略的时候,就没有公司愿意去培训学徒了,最终导致技能人才供给的枯竭。正如所有的人都可以无节制地在公共草场放牧的时候,最终导致草地资源枯竭,这就是典型的“公地悲剧”。
德国的行业共同体与日本的企业共同体
为解决劳动力市场上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德国和日本都进行了各具特色的制度创新。
德国通过强有力的行业协会组建行业性的劳资共同体。1897年《手工业保护法》赋予了手工业协会独占的学徒制管制权力,学徒培训走向了组织化和制度化,为德国“双元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随着制度的演变,德国的行业协会主导了技能人才的培训、资格认证和行业准入,行业协会制定技能人才培训内容,然后分别由学校和企业来实施相应的理论教学与实践培训,最后由行业协会统一组织技能人员考试和认证。目前德国四分之一的企业具有学徒培训资格,称之为“教学企业”。为了防止企业滥用学徒培训资格,培训水平太差的企业会被踢出“教学企业”之列,无权再招收学徒,从而保证了学徒培训质量。为了控制技工在企业之间的无序流动,行业协会和劳工组织通过工资的集体谈判压缩了企业之间的工资差距,因此员工也失去了在不同企业之间流动的动力。调查数据显示,德国70%的学徒会在培训结束后在受训企业就业,德国企业员工在一个企业平均就业年限是11年,在全世界位居前列。由于德国企业的员工流动性很低,企业培训的员工为企业所用,因此德国企业参与学徒培训的积极性比较高,德国得以成为世界闻名的“工匠之国”。
日本则通过年功序列制和终身雇佣制降低企业之间的员工流动率。终身雇佣制是指员工被公司录用,一般无特殊情况不会被辞退,可以一直工作至退休;年功序列制是指员工薪酬和职务一般不受工作内容、个人能力、工作地点等的限制,而是工龄越长,职务越高。这实际上是把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长期捆绑在一起,构成命运共同体。企业培训员工的投资可以通过漫长的雇佣期获得回报,因此企业非常愿意为员工提供培训。美国学者雷·马歇尔指出,日本的经济奇迹主要靠的是企业职业培训,而不是公办的职业学校。
产业学院是建设中国特色校企命运共同体的组织抓手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国有企业的雇佣制度也类似于日本的终身雇佣制度,企业之间的员工流动率也很低,因此国有企业投资于员工培训的积极性很高,甚至很多国企都有自己的技校。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劳动力市场的开放,员工的流动性大大增加,国企的员工培训体系也随之崩溃。
有人说,虽然企业不愿意投资技能人才培训,但政府投资的职业院校系统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技能培训系统可以增加技能人才的供给。事实是,学校和社会培训可以增加部分通用技能的供给,非熟练技工如果想要胜任企业的复杂工作,还必须进行企业的内部再培训。
由于我国行业协会的社会组织功能很弱,多数行业协会没有建立技工的行业准入制度,也没有相应的技工培训制度,因此行业协会不能像德国同行那样发挥功能。作为制度替代,产业学院可以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功能。在我国,15至22岁接受职业培训的青年绝大多数在公办职业院校接受培训,这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职业教育的公益性,让所有的企业免费获得初级技工,但是公益性同时也损害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因为企业培训的熟练技工可能被竞争对手挖走。
产业学院由学校与特定行业企业共同组建,构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共同体,一方面可以抑制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合作培养学徒;另一方面可以将产业学院之外的企业排除在外,保护成员企业的人力资本投资。按照这种逻辑,首先,产业学院的企业成员单位数量需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因为企业数量太多会导致内部交易成本上升,产生“搭便车”问题,导致没有人为产业学院负责。其次,产业学院的数量和成员要相对稳定,组建一个熟人组织,目的是降低重复博弈的信任成本。当一个企业退出以后,需要经过其他成员推荐和理事会审核以后才能吸收新的成员,这样可以保证成员席位的稀缺性和社会价值。再其次,产业学院要建立一套标准统一的学徒培训质量控制体系,防止成员单位滥用学徒培训资格,将培训服务不合格的成员企业及时剔除,这样可以抑制成员企业的机会主义,保证技工培训的质量。
从“产业”逻辑来看,产业学院是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组织抓手,产业学院运行的关键是建立排他性的学徒使用权,将那些不参与学徒培训的企业排除在外,从而建立一种介于德国和日本之间、具有中国特色的校企命运共同体。
(作者单位系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