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琦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同时,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
校园手机管理实行有限带入而非完全禁入,可以说是充分考虑学生实际需求的人性化举措。这也意味着,如何在“校园之内,课堂之外”做好手机管理成了摆在学校面前的现实问题。
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区各校要因地因校制宜,研制切实可行的校内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值得一提的是,为了使“升级版”手机管理办法更加细致、更加“接地气”,北京多校开展了校内大讨论,学校管理部门不是关起门来决策,而是充分发扬民主,让学生参与制定手机管理新规——或是拟定学生手机使用管理细则时,在学生中征求意见,针对学生提出的意见再进行修改;或是通过学生会、团委、班级等渠道进行大讨论,最终形成意见作为制定新规的重要参考。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有利于增强学生对管理措施的认同感,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一些学生希望将手机带入学校,实际需求是什么?校园手机管理的难点、痛点,又在哪里?对于这些问题,只有多听听学生的意见和心声,才能找到真实答案,制定出有“人情味”“接地气”的规定,提高规定的可操作性。为制定规定而开展的校内大讨论,这本身也是凝聚共识、达成一致的过程,是加强对学生教育引导的有利契机,能够让学生更了解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在新规出台后自觉服从、主动遵循。
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真正的教育是自我教育。”对于广大学生来说,只有让其真正享受到民主、平等的权利,才能唤起学生的责任感、使命感,学生的主体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让学生远离手机带来的危害,光靠“堵”是不行的。只有不把学生单纯看作管理对象,而是通过了解学生的意见,与他们达成一致,这样所形成的手机管理“公约”才会具有生命力,也更能在管理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根据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事实上,开门决策,问计于生,不仅是教育部门的行政要求,也是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只有主动倾听学生的意见,让管理规定更加科学合理,才能树立学生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