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讯:日前,和平区教育局出台《和平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将进一步保障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利,维护常住居民的切身利益,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确保阳光透明,公正公开。
从2015年招生开始,热门学校及学位短缺学校学区内每户地址六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如同一个房屋地址六年内有多个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房主和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相同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适龄儿童入学,由和平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和平区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到其它公办小学就读。(新媒体记者赵颖妍报道)